多方协调执结十年陈案 当事人感激送锦旗
2013-01-17 15:39: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赣州频道 | 作者:谢光旗 赖远明
  1月17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詹世贵手捧锦旗来到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办公楼门口,将锦旗上“排忧解难、为民执法”八个大字送给帮他执行回被拖欠多年欠款的执行法官们。

  1993年12月,詹世贵以联营办厂为由起诉章贡区水东某村委会,一审法院判决詹世贵向该村委会给付10066.37元,后詹世贵不服上诉,二审判决被告村委会向詹世贵给付30248.81元。该案截至2012年11月,本利共计102178元。判决生效后,村委会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多年来,该村委会以经济条件有限为由不配合法院执行,生效判决一直无法兑现。

  此后,上级法院认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特殊情况,将案件指定由赣县人民法院执行。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案的执行工作,要求执行局把该起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来执行,组织院里精干力量,要求创新思维、穷尽执行措施,重点突破这起“骨头案”。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合议庭讨论该案执行方案,多次组织执行力量对该起案件进行执行。2012年11月9日,该院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发出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2013年1月4日,由于该银行违法不协助法院冻结、扣划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该院作出对其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对该银行在中国工商银行贡江支行的存款进行冻结。由于执行措施得力,被执行人开户银行和该村委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找到法院共商此案处理方案。在该院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多方协调,申请执行人詹世贵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由村委会给付其本金及利息共计8万元,申请人放弃剩余利息,该起十年陈案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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