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话说到我们心坎里”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婚姻案件调解工作一瞥
2012-11-27 14:10:35
     中国法院网讯 (张淑琴 李慧兰)  审理离婚案,不仅要着力止眼前纷争,更要着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11月2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没有简单地允许一起离婚案的原告撤诉,而是“多此一举”地做双方的调和工作,终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问题并决心改过。

  方某(原告)与丈夫齐某(被告)育有一子。两人工资都不高,日子过得较节据。可丈夫还时常打牌喝酒,每月能给家里的钱所剩无几,而且还经常深夜才回家。方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时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就孩子的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

  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法官把方某与齐某的婚生儿子找来,亲切地问长问短,了解孩子对父母离婚一事的想法。“你不用怕,阿姨想听听你的真心话”,法官慈详地解释道。孩子低下头,说:“我不希望爸爸妈妈离婚”,陪同孩子前来的外公泪水夺眶而出。数日后,方某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决定撤诉。

  然而,承办法官根据对案情的了解,并没有简单地作出撤诉裁定。凭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她知道,虽然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其指出的这些问题,但是不代表被告没有这些缺点,如果被告不改过、原告不包容,那么撤诉后问题仍然得不到化解。于是法官“多此一举”地把齐某找来做调和工作。

  方某希望丈夫能当着法官的面作个承诺每月拿1000元补贴家用。可齐某每月的工资就1500元,所以他不是很乐意。法官见状,掏心窝子地说,“养家糊口确实不容易,你们现在是困难时期,但孩子会一天天长大,困难会一点点过去”。方某哽咽了,“你的话说到我们心槛里了”。齐某当即保证以后多对家庭和孩子尽义务。签调解协议前,法官特地叮嘱:夫妻之间不要那么计较,多包容点,你小齐如果不兑现今天的承诺,以后小方起诉离婚还在我这,到时候我就会对你有看法了。在法官充满人情味的劝解下,两人重归于好。

  “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申请撤诉”——“调解和好”,这个戏剧性的案件饱含了法官为民的真心和层层递进、深入浅出的说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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