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报仇埋祸根 执行和解化恩怨
2012-11-26 10:23: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弋阳频道 | 作者:周军 应建辉
“咱与祝家的事情了结了,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当祝某瑞从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到4万元的和解赔偿款时,激动的对执行法官说着上述的话语。近日,弋阳县法院用巧妙的方法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0年9月3日,祝某福与其哥祝某明得知其母与邻居祝某瑞因小事发生矛盾,遂持棍子冲到祝某瑞家中,将祝某瑞殴打致重伤甲级,构成七级伤残。案发后,祝某明外逃。祝某瑞与祝某福故意伤害一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祝某福有期徒刑四年,并由被告祝某福赔偿受害人祝某瑞医疗费等费用合计72949.8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祝某福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此案民事部分进入执行程序,2012年2月,祝某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祝某福称:“现在法院已经判我坐牢四年,还要我赔钱,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我死”。而申请执行人祝某瑞认为,自己被祝氏兄弟打伤,为此受了很多的罪,现在法院已判决祝某福承担赔偿义务,法院应尽快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祝某福家中,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但均无功而返。
由于被执行人祝某福正在监狱服刑,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时难以执结,权利人的权益无法保障,但承办执行的法官并未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难以执行而松懈。受害人祝某瑞因此案一直不能执行到位,不断到县相关部门上访。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若强制执行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这着实让执行法官大伤脑筋。
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一直在等待时机执行。一直外逃的同案犯祝某明,公安部门在进行清网活动中将其抓获归案。法院抓住这一执行契机,立即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取得联系。执行法官数次到看守所做同案犯祝某明的思想工作,对其耐心教导、辩法析理,劝其在法院判决之前能够将民事赔偿部分履行完毕,这样能取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并可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我们执行案件就是将你们之间的矛盾化解掉,法院处理案件就是让你们两家以后能和睦相处,不再发生争执。祝某瑞是你们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得往后看、往后想……” 执行法官的一席席肺腑之言,打动了祝某明,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想法借钱赔偿并写下书面承诺。随后,执行人员又上门到其父母家中,从法与情、法与理入手,不厌其烦地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起初,其父母态度强硬,拒不协助,仍称其儿子已在服刑,哪有再赔偿的道理。经过执行法官的晓之以法,明之以理,祝氏父母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五天后,经过祝氏的父母及亲戚的多方筹措,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祝某明当场赔付4万元,余款32949.8元由祝某福在刑满释放后二年内再行给付。祝氏兄弟也取得了受害人祝某瑞一方的谅解。
至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的执行终以和解而尘埃落定。申请执行人祝某瑞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这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案件,没想到能这么快把钱拿到手,感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为我执行到了这笔钱”。
2010年9月3日,祝某福与其哥祝某明得知其母与邻居祝某瑞因小事发生矛盾,遂持棍子冲到祝某瑞家中,将祝某瑞殴打致重伤甲级,构成七级伤残。案发后,祝某明外逃。祝某瑞与祝某福故意伤害一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祝某福有期徒刑四年,并由被告祝某福赔偿受害人祝某瑞医疗费等费用合计72949.8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祝某福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此案民事部分进入执行程序,2012年2月,祝某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祝某福称:“现在法院已经判我坐牢四年,还要我赔钱,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我死”。而申请执行人祝某瑞认为,自己被祝氏兄弟打伤,为此受了很多的罪,现在法院已判决祝某福承担赔偿义务,法院应尽快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祝某福家中,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但均无功而返。
由于被执行人祝某福正在监狱服刑,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时难以执结,权利人的权益无法保障,但承办执行的法官并未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难以执行而松懈。受害人祝某瑞因此案一直不能执行到位,不断到县相关部门上访。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若强制执行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这着实让执行法官大伤脑筋。
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一直在等待时机执行。一直外逃的同案犯祝某明,公安部门在进行清网活动中将其抓获归案。法院抓住这一执行契机,立即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取得联系。执行法官数次到看守所做同案犯祝某明的思想工作,对其耐心教导、辩法析理,劝其在法院判决之前能够将民事赔偿部分履行完毕,这样能取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并可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我们执行案件就是将你们之间的矛盾化解掉,法院处理案件就是让你们两家以后能和睦相处,不再发生争执。祝某瑞是你们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得往后看、往后想……” 执行法官的一席席肺腑之言,打动了祝某明,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想法借钱赔偿并写下书面承诺。随后,执行人员又上门到其父母家中,从法与情、法与理入手,不厌其烦地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起初,其父母态度强硬,拒不协助,仍称其儿子已在服刑,哪有再赔偿的道理。经过执行法官的晓之以法,明之以理,祝氏父母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五天后,经过祝氏的父母及亲戚的多方筹措,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祝某明当场赔付4万元,余款32949.8元由祝某福在刑满释放后二年内再行给付。祝氏兄弟也取得了受害人祝某瑞一方的谅解。
至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的执行终以和解而尘埃落定。申请执行人祝某瑞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这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案件,没想到能这么快把钱拿到手,感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为我执行到了这笔钱”。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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