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倾情析理法 邻里互谅互让化纠纷
2012-10-30 12:21: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古丈频道 | 作者:王璇
  车子行驶在蜿蜒的小路上,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龙元渊庭长带领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双溪乡梳头溪村,将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中。因为此次案件的原告较为特殊,是一名盲人,且没有子女,考虑到他的日常出行较为不便,本着方便当事人关爱残疾人的原则,龙庭长毅然决定来到当事人家中,为双方进行调解。10月29日,龙元渊又一次来到当事人家中,经过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解,终于化解了这起长时间的相邻权纠纷,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因道路通行问题,古丈县双溪乡梳头溪村盲人村民彭某某将邻居龙某某告上法庭。彭某某认为该道路是通往自己与本村四组村民田某某互换所得的宅基地的道路,未经本人允许,应该保持原状。而龙某某则认为这条道路是我家所用,为了方便自家行走,将道路放低与他人无关,为此双方发生分歧。

  由于一条道路的通行问题,使原本亲近的两家邻里纷争不断。从2011年起彭某某就到村委会、乡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但是由于每次调解中双方都各持意见,分歧较大,导致无法达成和解。古丈县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了解案情,实地走访当事人,勘察案件中所提到的影响两家人的“道路”,并且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10月29日,龙元渊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家中,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解:“人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人是多年的邻居,一直相处得很好,现在却因为一条道路一再地发生争吵,甚至闹上法庭,这不仅损害了两家人的感情还给村里带来了调解负担,真是得不偿失啊!你们双方互相体谅,互相让步,咱们今天就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在龙元渊及工作人员耐心的劝导下,被告龙某某终于愿意将道路恢复原貌,方便盲人邻居行走,在被告的让步之下,原告彭某某当场答应撤销诉状:“龙法官,谢谢你们,不辞辛劳来到家里帮我们审案子,真是辛苦你们了。既然法院已经帮我解决好事情,那我就不告了,我撤销诉状!”

  这起长时间无法调解的邻里纠纷终于在龙元渊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在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行为里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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