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343”机制 推进司法公开
以当事人看得见的公正维护司法公信权威
2012-10-23 15:04: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伟
  作为最高法院2010年确立的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和谐”理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执行公开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以服务当事人为中心的司法公开新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维护司法公信作了积极探索。2012年1—9月,重庆五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267件,审执结10917件,结案率为82.29%,审判态势良好。

  一、推进“三大公开”,确保公开“全覆盖”

  注重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推进对审判、文书和执行的公开,确保司法公开的宪法原则在诉讼过程得以落地生根。

  务实推进庭审公开。允许公民凭身份证旁听所有公开开庭案件。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要求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达到50%以上,民事、行政二审开庭率达到60%以上。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听证,切实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数字化法庭建设力度,逐步推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媒体庭审直播,并实行专项督察。强化审判信息公开,对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延长审限、依法中止诉讼等情况,要求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2012年1—9月,重庆五中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51.27%,比2011年同期上升16.81%。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观摩庭审,2010年以来代表委员受邀来院观摩各类案件庭审及宣判150余人次。

  有序推进文书公开。出台《裁判文书公开办法》,统一辖区两级法院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以及涉外商事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公开标准,将裁判文书上网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其他诉讼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达60%以上。2012年1—9月,重庆五中院生效判决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排名五个中院前列。进一步规范档案查阅流程,完善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预约服务平台,为当事人、代理律师查阅档案及有关单位调阅案卷提供高效服务。

  深度推进执行公开。制定《关于推进执行公开的实施方案》,全程公开执行过程和执行进度,对各个阶段规定了严格的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执行结案及时、规范和准确。全面落实《人民法院致当事人的一封信》、《履行裁判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等“三项制度”,确保当事人有效监督。规定委托评估拍卖一律采取当事人现场监督,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委托中介机构,案件标的拍卖一律进入重庆市产权联合交易所进行,公开电子竞价。出台《重大执行案件廉政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大额执行案件案款支付实行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双审双签”。2010年以来重庆五中院执结各类案件1213件,执结率75.29%,兑现标的额64.23亿元,成效较为明显。

  二、加强“四大沟通”,确保公开“合民意”

  畅通民意沟通和反馈的渠道是准确把握民意的前提。我们通过加强审判沟通、案外沟通、信访沟通、网络沟通等方式,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民意沟通机制。

  加强审判沟通,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认真落实判前释明与判后答疑,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在诉讼过程中切实加强判决的说理性。通过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以群众听得懂的通俗语言释疑解惑,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判决的可接受性。对商品房买卖案件、涉农案件等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悉心听取民意呼声,加大调处力度,化解对立情绪。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注重与未成年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情感交流互动,使严肃的庭审变成了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和人生哲理课,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

  加强案外沟通,满足群众司法需求。通过审务进村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方式,实现对案外民意的倾听和把握,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2010年以来,组织各类法律宣讲15次,解答农村干部群众的司法困惑;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院校合作协议,成立“司法改革研究基地”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深入开展院校合作;坚持“审务进校园”,先后到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开庭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著作权案件、点评知识产权模拟庭审9次,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直接对接。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学校、街道等社会各界群众30余名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开。

  加强信访沟通,反馈群众信访诉求。坚持涉诉信访“有理推定”理念,切实转变信访工作作风,努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定期排查、初信初访、申诉听证、信访终结、四定一包、重点案件交督办、责任倒查、司法救助、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各项涉诉信访工作制度。院领导每年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来访群众12以上,审判骨干定期接访群众,直接听取基层信访诉求。在执行工作中“清积”和“防积”两手抓,使得涉诉涉执信访呈现总量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加强网络沟通,主动吸纳民意表达。充分利用院长信箱、论坛等互联网工具,主动吸纳民意表达,倾听社会各界声音。2010年以来,院长邮箱共收到邮件3221件,邮件回复率100%,交办邮件569件,切实将院长邮箱打造成民意“直通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审判动态,掌握对外宣传主动权。率先开通西部地区首个专门针对少年法庭开设的官方博客——“第五少年法庭”博客,集网络和辖区审判资源优势于一体,具有博客内容权威、公开互动等特点。开博以来,共发布博文248篇,点击率达3.9万余次,成为了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的重要网络沟通平台。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应对社会及网络舆情,着力构筑宣传法院、宣扬典型、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打造“三大平台”,确保公开“有抓手”

  重视审判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尽管实施过渡搬迁导致办公条件受到限制,仍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舍得投入,着力打造三大平台,成为推进司法公开的有力抓手。

  立案大厅打造成“公开之门”。立案大厅将公示内容上墙,详细告知来诉来访群众诉讼费交纳、诉讼风险、立案条件、案件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证据收集等重要情况。大厅配备有触摸屏查询系统,可以查询更为详细的内容;摆设有可带走的《诉讼须知手册》,帮助群众深入细致了解诉讼程序和风险。立案大厅还设有导诉台,配有导诉员,负责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有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当事人到立案大厅了解后,消除了诉讼的紧张心理,感叹地说:“原来打官司并不难,不请律师也会”。

  门户网站打造成“公开之窗”。坚持把建设和完善法院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公开的基础平台。2012年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以服务当事人为中心,集法院宣传、便民服务和司法公开为一体,结合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新增了当事人服务、图文直播等特色栏目,当事人可在网上进行在线法律咨询、预约立案、预约查询档案。开通网站查询功能,当事人可通过输入案号、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即可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了解相关信息,更加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在《中国法院网》采用图文直播方式报道了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商标争议案件的庭审过程,展示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良好形象。

  电话查询及短信告知平台打造成“公开之桥”。查询了解案件承办及进展情况,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迫切需要。我们及时公开了便民服务电话,当事人可电话查询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当事人可举报、投诉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开法官办公电话,方便当事人联系承办法官。2012年9月,依托审判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将群众关注案件的立案、庭审、鉴定、评估、拍卖、延期、结案等重要信息,通过当事人预留手机实行短信告知,确保实时、动态掌握办案进展。短信平台启动以来,共向诉讼群众发送信息3219条,受到当事人和律师好评。同时,全市其他法院都可借助该平台,实现诉讼当事人通过手机短信获得参与诉讼即时信息。

  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以“担当、坚守、创新、精细”为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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