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灭火器”助武冈法院成功执结合同纠纷案
2012-10-19 15:07: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武冈频道 | 作者:李艳润 李迪雄
  “真想不到武冈法院执行法官这么快,而且通过和解方式把我公司十多万元执行到位,太感谢你们了!”10月18日,当贵州遵义宇通汽车运输公司特别授权代理人刘某在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11.93万元标的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如是说。至此,一起由贵州遵义宇通汽车运输公司申请执行王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武冈法院执行局通过和解方式成功执结。

   2012年5月15日,贵州遵义宇通汽车运输公司向武冈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其与被执行人王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该院执行局受理后,立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因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次找其亲友,才与王某取得联系。在执行法官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后,王某表示愿将此案全权委托其母吕某代理。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吕某家中,通过与吕某交流谈心,吕某最后愿意将王某留在云峰水泥公司的车辆钥匙交给执行法官,并同意对该车辆进行拍卖以偿还欠款。执行法官随即按照相关执行程序委托武冈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车辆进行价格鉴定评估,并对车辆进行拍卖,但第一次、第二次拍卖均无人报名竞买,案件陷入僵持状态。为了使案件尽快执结,执行法官立即找到申请执行人遵义宇通汽车运输公司主管经理,并与吕某推心置腹,告知其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吕某找到买主将车卖掉,再将申请人的11.93万标的款全部支付到位。

   今年以来,武冈法院执行局本着维护社会稳定,注重执行和解,减少对抗的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好和解“灭火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院执行和解率已达70.3%。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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