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制砖伤右手遭拒赔 法官促和解雇主赔3.5万
2012-10-18 16:5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彭泽频道 | 作者:喻春
申请人当场领取赔偿款
  “谢谢!谢谢法官将我治病的钱这么快执行到位。”10月17日,拿到执行款后,齐永华激动的向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2年3月,齐永华受雇于阳大庆,在阳大庆承包的砖厂里打工。同年3月20日,齐永华在制砖过程中,不慎将自己的右手切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九级”。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协议。为此,齐永华将阳大庆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损失等费用。2012年8月,法院判决阳大庆赔偿齐永华伤残赔偿金等损失32516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阳大庆并非无能力赔偿,之所以一直拒绝给付,是因为自己是村委会主任,被他人诉至法院,让自己在村里面感觉很没面子,所以故意拖延支付。执行法官细心研究后,认为如果一味采取强硬措施,势必会适得其反,而且会使工作变得被动。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多次通过乡镇领导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7日,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阳大庆一次性给付齐永华赔偿款35000元,并当场兑现。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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