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法院注重协调行政案件力促稳定
2012-07-16 14:57: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莫卫修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动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力促官民和谐、案结事了。截止6月底,该院共受理涉及房屋拆迁、山林土地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件,已审结4件,经协调撤诉的有3件,占审结行政案件数的75%。案件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抓住立案、庭前、庭审、审后四个环节,把“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全程。首先,案件分析会是行政庭收案后的“必修课”,目的是发现案件的矛盾焦点和突破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定相应协调方案和应急备案,使协调方案明确化。其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协调,使协调方式多元化。最后,积极到其他法院学习行政案件协调经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制度,使协调程序规范化;依法协调,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不“以压促调、以骗促调、以拖促调”。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判规则》、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审限跟踪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结合三大业务能力竞赛活动,把庭审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把裁判当作法制教育的教程,始终做到庭前注重引导、裁判注重说理、判后注重释疑、案后注重回访,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
同时,该院一改“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上街服务”,积极为行政机关当“参谋”,目前已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6件,审查合法的有14件。在诉讼中发现有不规范行政行为的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条,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推动依法行政,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维护行政权威,实行有序管理。
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抓住立案、庭前、庭审、审后四个环节,把“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全程。首先,案件分析会是行政庭收案后的“必修课”,目的是发现案件的矛盾焦点和突破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定相应协调方案和应急备案,使协调方案明确化。其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协调,使协调方式多元化。最后,积极到其他法院学习行政案件协调经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制度,使协调程序规范化;依法协调,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不“以压促调、以骗促调、以拖促调”。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判规则》、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审限跟踪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结合三大业务能力竞赛活动,把庭审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把裁判当作法制教育的教程,始终做到庭前注重引导、裁判注重说理、判后注重释疑、案后注重回访,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
同时,该院一改“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上街服务”,积极为行政机关当“参谋”,目前已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6件,审查合法的有14件。在诉讼中发现有不规范行政行为的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条,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推动依法行政,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维护行政权威,实行有序管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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