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法官下基层 千余村庄无诉讼
2011-12-02 08:34: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霁 吴艳霞
  11月4日上午,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村村民刘老汉跟儿子闹家庭纠纷,相互拉扯吵吵闹闹走进设在村委会的“法官服务室”,找驻村法官论理。经法官讲解法律,判断是非,他们的冲突当天就解决了。

  南阳村村主任杨献志告诉记者,最近两年,他们村没有一起纠纷发展到诉讼。而这个3186人的大村,以前每年都会有好几起官司。如今,每周定期走进村子来的“驻村法官”,在矛盾升级前就把村民的矛盾化解掉了,他们村变成了典型的“无讼村”。

  柏乡县县长唐树元介绍,像南阳这样的“无讼村”,今年在柏乡县已经达到36个。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祝咏平披露了这样一个数字:在2010年以前,全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等容易形成信访的案件比前五年上升14个百分点,而自今年法官下基层以来,诉讼案件的数量较前五年案件受理平均值下降12.7%。另外,85%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再也没有发生新的涉诉信访。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邢台市桥东区和南和、南宫、内丘等县市,法官们纷纷走进社区、村庄,成为基层矛盾的调解员、政策宣传员、社情信息员和隐患排查员。据了解,邢台市两级法院自2011年初开始,探索推行的“法官走基层,创建无讼村”新机制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套机制配以日趋完善的实施细则与规范,通过“包村(包括社区、学校、企业)法官走基层”、“基层组织联系法官”等多方互动,对人口多、矛盾多、年诉讼纠纷20件以上的村和社区,实行“一村一法官”,对人口少、矛盾少的村庄社区,实行多村一法官,包村法官每周定期深入到村庄社区设立的“法官服务室”,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将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每个“法官服务室”有法官、监督员、调解员或联络员三人,监督员、调解员和联络员从威信高、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乡镇村干部中选任,法官指导他们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扩大了诉前调解的主力军队伍。这项制度的实施,使得越来越多的村庄、社区、企业、学校逐步走向“无讼”状态。

  目前,在邢台大量的社区村庄,百姓都接到了写明包村法官联系办法的便民联系卡和便民联络员通讯录,通过长期有序的工作,法官们跟广大群众建起了顺畅的沟通桥梁,一个全覆盖、无缝隙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全面铺就。

  据统计,邢台全市5174个行政村、253个社区全部设立便民诉讼站或联系点,“无讼村”达1343个,仅今年4月以来,包村法官就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656件,为群众节省16万余元诉讼费。跟去年同期相比,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受理数量下降1.67个百分点,8个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受理数下降。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