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支持 政府配合
江西婺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逾九成
2011-10-10 10:23: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晨奕 占飞鹏 李盛林
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王顺林和被告婺源县房管局局长程盛旺委托的局纪检书记张庆华都到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协调。
婺源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菊芳告诉记者,截至9月底,该院今年受理的1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有15件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93.75%。吴菊芳说,2007年9月,婺源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其中第七条明确要求:行政首长(行政一把手)一般应出庭应诉。确因工作不能出庭,需要委托副职出庭应诉的应事先报告法院。
2008年,该院行政诉讼受案16件,行政首长(含副职)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13件,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率达81.25%,较2007年行政首长7.1%的出庭应诉率,上升了74个百分点。
2009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婺源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规定县政府工作部门、受委托的组织以及县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其行政机关首长按本制度规定出庭应诉。
县委、县人大的高度重视,迅速改变了该院以往行政审判工作的被动局面,不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断攀升,而且行政诉讼案件双方和解撤诉的比例在逐年提高。2009年,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行政首长(含副职)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15件,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达17件;2010年行政诉讼受案22件,全部因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结案。
婺源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菊芳告诉记者,截至9月底,该院今年受理的1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有15件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93.75%。吴菊芳说,2007年9月,婺源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其中第七条明确要求:行政首长(行政一把手)一般应出庭应诉。确因工作不能出庭,需要委托副职出庭应诉的应事先报告法院。
2008年,该院行政诉讼受案16件,行政首长(含副职)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13件,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率达81.25%,较2007年行政首长7.1%的出庭应诉率,上升了74个百分点。
2009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婺源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规定县政府工作部门、受委托的组织以及县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其行政机关首长按本制度规定出庭应诉。
县委、县人大的高度重视,迅速改变了该院以往行政审判工作的被动局面,不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断攀升,而且行政诉讼案件双方和解撤诉的比例在逐年提高。2009年,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行政首长(含副职)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15件,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达17件;2010年行政诉讼受案22件,全部因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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