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法院审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2013-03-04 15:03: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张育宁
2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利用巡回法庭在青海省多巴劳动教养管理所公开审理了原告孔某某不服被告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一案。
为贯彻省、市法院工作要求和部署,城北法院主动邀请被告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受到城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庭审现场主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李红文出庭应诉。这是自《西宁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实施后,城北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首长第二次出庭应诉,实现“官”与“民”在法庭上的平等。庭审中,原、被告通过举证质证,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为扩大办案效果,实现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城北法院还邀请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及部分办案民警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了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疏漏,达到改进今后工作的目的。
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一步,将行政首长从“幕后”推到台前,在应诉过程中直面相对人,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通过双方充分沟通,彻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更有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此次行政首长再次出庭应诉,也预示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城北区法院已渐成常态。
为贯彻省、市法院工作要求和部署,城北法院主动邀请被告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受到城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庭审现场主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李红文出庭应诉。这是自《西宁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实施后,城北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首长第二次出庭应诉,实现“官”与“民”在法庭上的平等。庭审中,原、被告通过举证质证,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为扩大办案效果,实现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城北法院还邀请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及部分办案民警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了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疏漏,达到改进今后工作的目的。
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一步,将行政首长从“幕后”推到台前,在应诉过程中直面相对人,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通过双方充分沟通,彻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更有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此次行政首长再次出庭应诉,也预示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城北区法院已渐成常态。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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