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陪审路 拳拳赤子心
——记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傅高松
2011-06-24 10:57: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群群
  “放大镜下已经找不到几根黑头发了,但是,我依然是棵老松树,我将用我颤抖的双手去记录我脉搏跳动的音符,去描绘我追求正义的灵魂。”这是傅高松2011年陪审日记中的开篇话。算起来,这也是他的第八本陪审日记了。

        从“退休干部”到“编外法官”的转身

  傅高松是学建筑专业出身的,曾在建设系统从事过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建设行政管理等专业工作30多年,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傅高松从单位退居二线之后,本想轻车熟路操持本业做点生意,但是他更加倾向于散发“余热”,为社会做点贡献。2005年4月,已经56岁的傅高松被隆回县人大常委会选任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当时隆回法院正遇上建筑施工、房地产类案件日渐增多,却缺乏具备相关专长的陪审员的困境。于是,傅高松毅然放弃了自己原先做生意的想法,接受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从而完成了从一个“退休干部”到一个“编外法官”的完美转身。

  他没有法徽,也没有穿法袍,但是他却和法官一样尽职尽责。从傅高松的陪审日记中可以看出,仅2010年,他就有20多个周末是和法官一起加班在法院度过的。傅高松充分发挥自己在建设方面的专业特长,与熟悉法律和具有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七年多来,共陪审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共890多件,陪审案件调解结案率73%,隆回法院几乎所有的建设纠纷类案件都活跃着傅高松的身影,同时他也连续多年被该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从“诚惶诚恐”到“泰定自若”的蜕变

  “人民陪审员可不是个好干的活,审判权是一种很神圣的权力,我害怕自己辱没了使命,我感到诚惶诚恐。”初任陪审员时,傅高松也曾深深忧虑过。

  但是傅高松没有被困难击倒,他决心从头学起。一方面,他积极参加市中院和县法院统一举办的培训班,对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它诉讼实务知识有了一个轮廓式的认识;另一方面,傅高松还启动了“自学攻读计划”,他每天安排2个小时读书,坚持不懈、雷打不动。几年时间里,傅高松熟读了《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数十本厚厚的读书笔记诠释的是他严谨的治学精神和对陪审员事业的无限虔诚。在实践中,傅高松还总结出了一套“前-中-后”的学习方法。开庭前,他认真查阅案卷,并仔细分析案情,研读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庭审中,他注意观察审判长和主审法官如何抓住案件的主要情节、证据,随时记录不够明确的问题。在合议案件时,他认真听取法官如何对案件进行定性和如何适用法律的意见,并谈出自己看法。案件结案后,傅高松还会认真总结,找出同类案件的共性特点和个案的特殊之处,积累经验。

  七年多来,傅高松已经从一个当初“不敢发言”的“门外汉”成长为一个专业型的人民陪审员,现在的傅高松能很快找到案件的症结,并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加以分析,他缜密的逻辑思维、朴素憨厚的个性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总是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傅高松说,“我这个陪审员来自人民大众,却和法官具有同等的审判权,社会主义法制好就好在它具有人民性!”

           “最快乐的事情”

  傅高松是个热心肠人,他总是把当事人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事情还重要,遇到没有进展的案件,他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的妻子说,“他是‘疯’了,有好几次做梦都在和当事人讲法律。”2007年12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纠纷到隆回法院立案,某商贸公司发包给某建筑公司修建一栋商贸大楼,房屋已经修好,但承包方却因为工程造价问题不愿交付。当时已经临近农历春节,发包方急于开业以赶上春节这个做生意的黄金时段。傅高松了解情况后认为,如果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还需要进行造价鉴定,春节前作出判决是不可能的,对矛盾的双方都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傅高松建议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隆回法院将此任务交给了他。傅高松不负厚望,与承办法官一道,仔细审核他们的合同和结算书,深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做出了兼顾双方利益的处理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促使他们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为双方当事人赢得了经济利益,双方都非常感激。

  “望着双方当事人都带着微笑离开,这是我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傅高松在他的陪审日记中如是写道。

(作者: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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