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陪审员“质”造的路径选择
2017-03-18 09:2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徐素风
2017年1月18日,人民陪审员王志伟(左一)陪同江山法院峡口法庭法官进村巡回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并见证当场交付本年度赡养费。 姜杨彪 摄
  近年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除了把控好源头选任关外,在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过程中,注重夯实业务素质、发挥内在特质、锤炼廉洁体质,有力促进了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的双提升。

  夯实业务素质 奠定陪审根基

  “老周的讲座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引领大家走进了原本陌生的陪审世界,并对之产生了浓厚兴趣。”尽管时间过去两年多了,2014年上半年落实“倍增计划”后的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会上,人民陪审员周开才结合自己4年陪审实践所作题为《人民陪审员“三章”》的专题讲座至今仍被津津乐道。许多“新人”借此快速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履职基本要求,掌握了必备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尽快进入了角色。

  “多数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繁忙,组织集中培训比较困难。”据江山法院政治处主任江华介绍。除了每年集中培训一次外,该院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采取日常赠阅发放《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司法文件选》、专业法律报刊等学习资料并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让广大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在保障司法民主的同时,力促司法公正。

  每天无论工作再忙,人民陪审员柴小燕都会抽半个小时翻看报纸、资料,给自己“充充电”,她说只有这样心里才踏实。柴小燕是江山市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小就对法律充满兴趣,她于2015年7月被选任为江山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法院给我们发了很多学习资料,新鲜又实用,很适合我们学习、消化,对陪审工作也有很大帮助。”柴小燕表示,短短几个月的陪审工作,让她对法院、法官、法律有了更多了解,但要做好一名称职的乃至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自己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

  “我院人民陪审员以扎实的业务素质依法履职,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在陪审舞台上收获了喜人业绩。”江华介绍,在衢州法院系统首届“十佳优秀陪审员”评选中,江山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6个基层法院中占了“两席”。

  发挥内在特质 力促案结事了

  “案结了,事情也了结,多亏了人民陪审员。”2016年11月7日,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书,江山法院85后女法官徐奇琦长出了一口气。

  当年9月初,徐奇琦接手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诉状中罗列了解除山场租赁合同、支付租金、恢复原状等诉请。

  经庭前组织调解,原告郑某称,2011年将自己位于碗窑乡某村的山场出租给邻村的表弟周某,口头约定租期5年,后来周某对山场整理后用于办厂,租金一直未付。周某先称山场系买卖而非承租却提供不了任何依据,随后转而同意解除合同,前提是郑某补偿其在山场建厂房的投资费用。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各说各的理,火药味十足。庭后调解也是互不相让,无果而终。

  “根据现有证据下判,肯定有一方上诉,可能还会引发信访,加剧矛盾,埋下更大隐患。”那段时间,徐奇琦为此心事重重。

  “碗窑乡的人民陪审员姜晋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连重点进京上访户也被劝息访了。”经庭领导点拨,徐奇琦找到了碗窑乡干部、人民陪审员姜晋柏。

  接受任务后,姜晋柏马上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及所在村村干部,乡干部的身份瞬间拉近了与双方的“距离”,经过他多轮情、理、法交融做思想工作,僵局被打破,双方差距慢慢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同意租赁期限延长至20年,周某即时付清了首期1.35万元租金。原告郑某当场申请撤回了起诉。

  “我在基层工作了30余年,熟悉社情民意、通达人情世故,相比陪审民间借贷等经济类案件,协助法院化解农村邻里、家庭类纠纷,发挥的作用更大、效果更好。“姜晋柏说。

  近年来,江山法院在如何将有限资源发挥极致作用上做文章,根据人民陪审员工作经历、学历及专业背景,个人专长等在参审案件类型上予以分门别类,同时也鼓励他们根据自身特点自推自荐。2016年,人民陪审员王婧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她便主动请缨,希望能参与存在心理问题的婚姻家庭类纠纷的陪审、调处,以期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检验、提高。

  2015年以来,江山法院以浙江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组建了涉公司、建设工程、破产、家事、劳动争议等五个专业审判团队,也在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筛选组建了相配套的“专家库”。而据统计,仅家事“专家库”中的人民陪审员,就参与调解了60%的家事纷争案件,有力促进了“案结事了”。

  锤炼廉洁体质 维护对外形象

  近年来,每逢周末或重大节假日前夕,江山法院每一位人民陪审员的手机上就会准时收到一条“廉政短信”。

  “人民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权力等同于法官,对外代表的是法院形象,因此必须严格参照法官标准对其进行廉政教育。”江山法院纪检组组长张相栋说,“廉政短信存在手机里,也记在大家脑子里,时刻提醒大家洁身自好、紧绷廉洁公正之弦,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2016年6月初,江山法院顺应“互联网+”潮流,拓宽廉政教育思路、创新廉政教育载体,开通了全省法院首家廉政教育官方微信平台——“清风江法”。该微信平台不定期转发上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廉政教育精神、警示教育案例,发布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等。除了干警及家属关注外,人民陪审员也被要求关注,同时欢迎社会公众来关注,该院期待通过内外合力,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全面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积极传播法院廉政文化。

  “虽然是一名‘无袍’法官,但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我也要以法官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看了“清风江法”廉政微信公众号分享的《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卡通片后,人民陪审员刘孟浩感触颇深。

  “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一起人民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纪违法的举报。”张相栋介绍,人民陪审员都能珍惜荣誉,以法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廉洁自律,不吃请、不说情、不干预他人办案。张相栋表示,该院也会继续努力,多措并举,将廉洁公正内化到每位干警及人民陪审员心中,增强大家崇廉、倡廉、行廉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