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职责 维护司法公正
——记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毅
2011-06-21 10:01: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兆周
  陈毅是被广东省怀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法院14名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2011年上半年,县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率接近60%,远远超出省法院“奋力实现排头兵目标年”竞赛活动35%的指标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70%,可见,人民陪审员在调解案件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2009年3月起,陈毅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院人民陪审员。两年多来走过的人民陪审员之路,他积极参加审判活动,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忠于法律、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得到了县人大和县法院领导及法官们的好评。他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近100件,逐渐由“陪而不审”变为主动参与审判、由一个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

  陈毅原是县第二建筑公司的职工,1995年公司解散后一直闲赋在家,平时有空就帮搞个体的妻子打理一下生意。县法院公开招收人民陪审员的信息发布后,他毫不犹豫地递交了申请书,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认为他符合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正式任命他为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陈毅参加的案件一律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无论春夏秋冬风雨不改。2010年他陪审冷坑法庭的一个案子,过几天就要开庭了,但开庭时间恰巧是他的儿子大学开学时间,审判长文坚生和主审法官朱坚峰计划改期开庭或者更换陪审员。陈毅不同意,他说,这个案子当事人众多,有的当事人在外地,有的当事人在远离法庭的山区,通知一次不容易,很多当事人已经安排好了时间,临时更改开庭时间会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安排,法庭的排期也要受影响,即使更换陪审员,因案件比较复杂,其他陪审员难以一下子了解案情,而他已经阅透案卷,对案情已经基本掌握,不能因为他一个人的事情影响了大局。为此,他把儿子上学报到的事托付给亲属,如期参加了开庭。审理该案的法官们都说,陈毅顾全大局的作风,使他们都深感佩服和尊敬。

  陈毅对案件审理认真负责,不走过场。他参加的一个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是一个村民,为发展经济在山里养了几百头山羊,一场暴雨把上游非法筑起的山塘冲塌,洪水把他的羊群卷得一干二净。案件立案受理后,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陈毅同志与冷坑法庭的合议庭成员一起到远离中洲墟镇的山上勘踏现场。从县城到现场,开车到山脚下,还要步行一个多小时。当时正好是酷暑盛夏,烈日当空,大家都走得汗流浃背。勘察现场时,他认真地了解山塘崩塌的原因,记录勘察数据,双方当事人都非常佩服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但他说:只要能使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这点辛苦不算什么。

  陈毅在审判活动中主张通过最大限度的调解有成效地解决矛盾,否则既提高了诉讼成本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还容易激化矛盾,使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诉、上访,没完没了的缠诉。他在工作中非常注意化解这几方面的矛盾。在今年的一个离婚案件中,男方为达到赶老婆子女出家的目的,经常打骂妻儿,将家里的电器、台椅等家庭生活用品要么砸烂、要么般走,甚至连村里分配下来的几十万元征地分红款也想独吞,女方为此提起离婚诉讼。开庭那天女方为报复男方来了许多人,扬言要教训男方一顿,法庭气氛剑拔弩张,后果不易把握。面对一触即发的庭审状况,他向主审法官提出建议,开庭前做一次调解,仇炳华法官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合议庭主持调解下,双方稳定了情绪,并最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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