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法官们
2011-05-13 08:52: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美廉
  自从我被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龙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以后,通过和法官的接触、陪审案件,使我对法官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使我深有感触。

  龙亭区法院领导特别重视陪审员的作用。为了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知识,除了培训外,还为陪审员配备了《诉讼维权法律适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等书籍和杂志,进一步提高了陪审员的陪审能力。

  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紧紧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把其贯穿到“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如:在我参加王培霞法官、刘永麟法官等承办的民事案件中,他们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苦口婆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他们是那样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解决纠纷,并紧紧抓住矛盾的焦点,先对当事人背对背的做工作,然后再让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使当事人敌对而来,和解而去,使案结事了,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官们对陪审员非常尊重,不是把陪审员当成配角,而是当成主角。如:王培霞、刘永麟两位法官,在调解邻里纠纷、离婚案件时,也让我参加调解,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也非常尊重我的意见,使我在陪审过程中能真正发挥作用,也增强了我当陪审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在和法官们的接触中,我也深深地感到他们的工作是那么的辛苦。案件多、人员少、压力大。有的案件三番五次地进行调解,甚至有时跑到当事人所在地家中进行调解,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工作做得那么认真,那么细致,而且有时还会遭到当事人的出言不逊。但他们仍然用平和冷静的态度去对待。当我目睹这一切时,对他们不由地产生敬佩之情。

  通过陪审,我也学到了很多调解矛盾的方法和技巧,并把他们运用到社区群众中去,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解决矛盾与纠纷。

  事实证明,法官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取得了群众的信赖和尊重。

(作者单位: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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