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法官“巡回法庭”进牧区
2010-08-13 15:01:22
和硕法官“巡回法庭”进牧区
中国法院网讯 (马利江) 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作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切实减轻边远农村乡(场)和牧区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积极开展以“审判法庭进乡村、社区、牧场”为主要内容的巡回审判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8月9日至11日三天时间,和硕县法院安排优秀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利用牧民迁徙草场相对比较集中的时机,驱车往返近三百多公里,前往海拔两千多米的山区草原牧场审理牧民纠纷和进行法律宣传。法官们克服了不能按时就餐和休息以及轻微高山反应等困难,有时骑马、有时徒步在山区牧场,解决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三天时间审结了三起民事纠纷案件,解答法律咨询23人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牧民群众纷纷表示,“巡回法庭”的开展形式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尤其是在当地开庭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是对农牧民最直接的普法教育,极大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9日至11日三天时间,和硕县法院安排优秀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利用牧民迁徙草场相对比较集中的时机,驱车往返近三百多公里,前往海拔两千多米的山区草原牧场审理牧民纠纷和进行法律宣传。法官们克服了不能按时就餐和休息以及轻微高山反应等困难,有时骑马、有时徒步在山区牧场,解决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三天时间审结了三起民事纠纷案件,解答法律咨询23人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牧民群众纷纷表示,“巡回法庭”的开展形式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尤其是在当地开庭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是对农牧民最直接的普法教育,极大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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