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法院司法能力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7-17 09:0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院长 唐建福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新的伟大实践。如何不断增强自身司法能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法院的中心工作。
一、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证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做好任何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保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为一项重要而系统的工程,更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来保证。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重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宋学军,“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赵俊民,“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苏建新等一批先进典型。我本人也被中央政法委被为“全国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并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
班子建设中,我们要求班子成员从不当特殊官、不做特殊事、不做特殊人做起,做到班子建设时时讲,班子建设时时抓,把提高班子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班子思想教育上做到四个经常,即党的方针政策经常学,宗旨、理想、信念经常讲,法律法规经常读,秉公执法,拒腐防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经” 经常念。在班子建设中,我们把建设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子做为主要抓手,积极倡导民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不搞一言堂,处处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提意见直言不讳、摆问题开诚布公”。凡是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与班子成员沟通情况,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不推不拖,积极落实。有效地加强了班了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全院干警的拥护。
队伍建设中,我们按照抓学习提素养、抓管理促规范、抓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端正干警执法思想;以积极开展“百日办案、调解、学习竞赛”、“卷宗、文书质量评查”、“文书写作比赛”、“语法知识测试”等活动和举办《物权法》、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文书写作知识”、“语法知识”讲座等为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当事人评议法官、法官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监督制度为目标,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在全院形成了“讲政治、讲大局、讲学习、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中心任务
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前提和基础。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
近年来,我们按照“和谐司法”和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突出三种审判调解,努力实现和谐审判。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和谐”的目标,坚持倡导“调解出和谐”的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刑事审判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力度的同时,大胆地提出了“做好各类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口号,要求:对凡是自然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都要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争取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切实降低心里对立,缓和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民事审判在总结和推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判后和解、执行和解”“五步工作法”的基础上,注意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要求每位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要有“五心”,即: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 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关心每一位当事人,以“细心”观察每一位当事人,以“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力争通过调解方式结案。
行政审判注意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了审判人员“初步协调、庭长全面协调和院领导深入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协调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建议县政府在全市率先推出《关于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就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作出硬性规定。县委书记李彦军还要求行政案件不仅行政首长要出庭,县委、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也要出庭旁听、总结经验教训,并要建立备案制度。
2.抓好三种难题调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执行难”、“信访难”、“再审案件化解难”当前法院面临的三大工作难题,充分运用调解手段,把大量的执行难题、信访难题和再审案件解决难题彻底化解。
执行工作中,在加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力度的同时,借助各种民间组织、社会贤达、乡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等熟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情况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执行和解,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尽力维护和睦的亲情、邻里关系,尽可能避免因强制执行激化矛盾。
信访案件化解中,在真心接访、耐心听诉、细心讲法、诚心化解的同时,院领导带领广大干警,深入到案发地、当事家中,积极地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并通过采取发动当事人的亲属调解法、利用各种社会力量调解法和采取多种途径对困难当事人进行社会救助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大力化解现有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调解一案化解多案”的信访案件解决经验,有力地带动了各类信访案件的彻底解决。
再审案件调解中,针对再审案件案情复杂,分歧较大,当事人往往缠诉、缠访不断的情况,他们做到坚持“三个规范”,即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案件材料,规范调解书制作;找准“三个切入点”,即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找准案件矛盾转化的交叉点,找到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搞好“三个结合”,审判人员调解与“说情人”、代理人调解相结合,法院主持调解与邀请有关单位组织和其他个人协助调解相结合,加强和抗诉机关的信息沟通,与两单位共同调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拓宽调解途径、提高调解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3.搞好三调联动,拓宽化解纠纷途径。积极推进在全县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拓宽矛盾纠纷的调解渠道。搞好诉调对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全县9个乡镇的454个行政村选任了“调解联络员”,覆盖率达100%;在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在各乡镇建立社会法庭,聘任社会法庭法官,建立完善社会法庭调解处理纠纷工作机制,实现调解工作的全面覆盖。
近年来,全院每年收结案件均在3000件左右,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77.6%,履行率100%,刑事案件和解率达19%,民事案件调解率82.9%,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处理率95.83%,执行案件和解率36.7%,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6年被省委政法和省法院评为“全省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并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善堂法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自全市法院2007年开始进行综合考评以来,2007、2008、2009年连续三年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三、不断探索能动司法的途径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要求
围绕党和国家大局、中心工作能动司法,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有效途径,是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1.全面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畅通涉企“绿色诉讼通道”,成立“促进发展速裁速执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和执行金融危机背景下涉及企业、在建项目、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工作的各类纠纷案件。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注重审慎采取调解、协调、和解等方法,慎重、稳妥处理好涉企案件,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发展。长期开展“送法进企业、上门大走访”,开展“涉企案件执法大检查”,搞好“涉企案件大执行”,开展“转变观念促进发展作风大评比”等活动,为服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积极服务“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成立“民俗文化节纠纷速裁速执合议庭”,深入民俗文化节现场,宣传法律、解答咨询、帮助求助、化解纠纷,为民俗文化节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从2009年文化节创办以来,我院已经连续两年到现场开展法律服务,受到各界的一致好评。2010年民俗文化节期间,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亲临我院“民俗文化节纠纷速裁速执合议庭”现场,对我院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现场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3.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今年初,根据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我们在全院提出了开展“和谐年、创新年、素质年”“三个年”活动的思路。
要求干警在活动中,要按照推出一个新思路,即结合具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加强对涉发展、涉稳定、涉民生等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每庭每月提出一条能动司法建议,推出一个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一起信访案件,即结合“社会矛盾化解年”和“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集中精力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对现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化解,每名法官至少化解一起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台一个新机制,即在创新机制上狠下功夫,以审判、执行工作为载体,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出台适合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一项新方法、一项新机制,推出一个新亮点,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工作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不断细化为民司法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宗旨
强化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的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
1.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广泛开展“巡回观摩庭”活动,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带头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巡回开庭、巡回办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兼职调解员、调解联络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得以全面推广,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欢迎。全院各类案件巡回开庭率为31.66%。
2.切实做好“假日法庭”工作。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对于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当事人预约在节假日审理案件。对有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进行上门审理。“假日法庭”的设立,较好地解决了开庭时间与当事人生产劳动时间冲突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以来,全院利用“假日法庭”共审理案件199件。
3.大力推行审务公开。认真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通“浚县人民法院网”,出台专门的工作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院裁判文书上网率97.28%。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信息化机房等办公场所,旁听了案件庭审,与法官代表座谈等形式,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基层法庭的人力物力投入。
我院5个法庭中新镇、善堂和屯子3个标准化法庭已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第四个标准化法庭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主体工程6月份即可完工。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标准法庭的建设工作也正积极筹备。还先后将5个基层法庭的车辆全部更新,并配备了空调、暖气炉、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较好地改善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实行新进大学生必须到基层法庭锻炼的办法,做到警力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法庭干警工资和福利待遇,做到经费向基层倾斜;实行提拔干部从基层法庭优先考虑,为5个法庭庭长全部解决科级待遇,并为每个法庭配备了一名副庭长,做到政治待遇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楚,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解决和克服。今后我们决心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力争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证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做好任何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保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为一项重要而系统的工程,更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来保证。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重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宋学军,“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赵俊民,“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苏建新等一批先进典型。我本人也被中央政法委被为“全国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并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
班子建设中,我们要求班子成员从不当特殊官、不做特殊事、不做特殊人做起,做到班子建设时时讲,班子建设时时抓,把提高班子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班子思想教育上做到四个经常,即党的方针政策经常学,宗旨、理想、信念经常讲,法律法规经常读,秉公执法,拒腐防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经” 经常念。在班子建设中,我们把建设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子做为主要抓手,积极倡导民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不搞一言堂,处处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提意见直言不讳、摆问题开诚布公”。凡是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与班子成员沟通情况,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不推不拖,积极落实。有效地加强了班了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全院干警的拥护。
队伍建设中,我们按照抓学习提素养、抓管理促规范、抓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端正干警执法思想;以积极开展“百日办案、调解、学习竞赛”、“卷宗、文书质量评查”、“文书写作比赛”、“语法知识测试”等活动和举办《物权法》、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文书写作知识”、“语法知识”讲座等为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当事人评议法官、法官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监督制度为目标,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在全院形成了“讲政治、讲大局、讲学习、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中心任务
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前提和基础。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
近年来,我们按照“和谐司法”和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突出三种审判调解,努力实现和谐审判。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和谐”的目标,坚持倡导“调解出和谐”的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刑事审判研究制定了《浚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力度的同时,大胆地提出了“做好各类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口号,要求:对凡是自然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都要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争取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切实降低心里对立,缓和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民事审判在总结和推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判后和解、执行和解”“五步工作法”的基础上,注意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要求每位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要有“五心”,即: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 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关心每一位当事人,以“细心”观察每一位当事人,以“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力争通过调解方式结案。
行政审判注意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了审判人员“初步协调、庭长全面协调和院领导深入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协调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建议县政府在全市率先推出《关于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就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作出硬性规定。县委书记李彦军还要求行政案件不仅行政首长要出庭,县委、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也要出庭旁听、总结经验教训,并要建立备案制度。
2.抓好三种难题调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执行难”、“信访难”、“再审案件化解难”当前法院面临的三大工作难题,充分运用调解手段,把大量的执行难题、信访难题和再审案件解决难题彻底化解。
执行工作中,在加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力度的同时,借助各种民间组织、社会贤达、乡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等熟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情况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执行和解,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尽力维护和睦的亲情、邻里关系,尽可能避免因强制执行激化矛盾。
信访案件化解中,在真心接访、耐心听诉、细心讲法、诚心化解的同时,院领导带领广大干警,深入到案发地、当事家中,积极地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并通过采取发动当事人的亲属调解法、利用各种社会力量调解法和采取多种途径对困难当事人进行社会救助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大力化解现有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调解一案化解多案”的信访案件解决经验,有力地带动了各类信访案件的彻底解决。
再审案件调解中,针对再审案件案情复杂,分歧较大,当事人往往缠诉、缠访不断的情况,他们做到坚持“三个规范”,即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案件材料,规范调解书制作;找准“三个切入点”,即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找准案件矛盾转化的交叉点,找到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搞好“三个结合”,审判人员调解与“说情人”、代理人调解相结合,法院主持调解与邀请有关单位组织和其他个人协助调解相结合,加强和抗诉机关的信息沟通,与两单位共同调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拓宽调解途径、提高调解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3.搞好三调联动,拓宽化解纠纷途径。积极推进在全县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拓宽矛盾纠纷的调解渠道。搞好诉调对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全县9个乡镇的454个行政村选任了“调解联络员”,覆盖率达100%;在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在各乡镇建立社会法庭,聘任社会法庭法官,建立完善社会法庭调解处理纠纷工作机制,实现调解工作的全面覆盖。
近年来,全院每年收结案件均在3000件左右,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77.6%,履行率100%,刑事案件和解率达19%,民事案件调解率82.9%,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处理率95.83%,执行案件和解率36.7%,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6年被省委政法和省法院评为“全省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并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善堂法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自全市法院2007年开始进行综合考评以来,2007、2008、2009年连续三年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三、不断探索能动司法的途径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要求
围绕党和国家大局、中心工作能动司法,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有效途径,是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1.全面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畅通涉企“绿色诉讼通道”,成立“促进发展速裁速执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和执行金融危机背景下涉及企业、在建项目、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工作的各类纠纷案件。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注重审慎采取调解、协调、和解等方法,慎重、稳妥处理好涉企案件,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发展。长期开展“送法进企业、上门大走访”,开展“涉企案件执法大检查”,搞好“涉企案件大执行”,开展“转变观念促进发展作风大评比”等活动,为服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积极服务“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成立“民俗文化节纠纷速裁速执合议庭”,深入民俗文化节现场,宣传法律、解答咨询、帮助求助、化解纠纷,为民俗文化节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从2009年文化节创办以来,我院已经连续两年到现场开展法律服务,受到各界的一致好评。2010年民俗文化节期间,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亲临我院“民俗文化节纠纷速裁速执合议庭”现场,对我院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现场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3.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今年初,根据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我们在全院提出了开展“和谐年、创新年、素质年”“三个年”活动的思路。
要求干警在活动中,要按照推出一个新思路,即结合具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加强对涉发展、涉稳定、涉民生等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每庭每月提出一条能动司法建议,推出一个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一起信访案件,即结合“社会矛盾化解年”和“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集中精力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对现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化解,每名法官至少化解一起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台一个新机制,即在创新机制上狠下功夫,以审判、执行工作为载体,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出台适合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一项新方法、一项新机制,推出一个新亮点,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工作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不断细化为民司法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宗旨
强化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的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
1.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广泛开展“巡回观摩庭”活动,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带头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巡回开庭、巡回办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兼职调解员、调解联络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得以全面推广,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欢迎。全院各类案件巡回开庭率为31.66%。
2.切实做好“假日法庭”工作。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对于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当事人预约在节假日审理案件。对有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进行上门审理。“假日法庭”的设立,较好地解决了开庭时间与当事人生产劳动时间冲突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以来,全院利用“假日法庭”共审理案件199件。
3.大力推行审务公开。认真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通“浚县人民法院网”,出台专门的工作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院裁判文书上网率97.28%。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信息化机房等办公场所,旁听了案件庭审,与法官代表座谈等形式,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基层法庭的人力物力投入。
我院5个法庭中新镇、善堂和屯子3个标准化法庭已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第四个标准化法庭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主体工程6月份即可完工。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标准法庭的建设工作也正积极筹备。还先后将5个基层法庭的车辆全部更新,并配备了空调、暖气炉、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较好地改善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实行新进大学生必须到基层法庭锻炼的办法,做到警力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法庭干警工资和福利待遇,做到经费向基层倾斜;实行提拔干部从基层法庭优先考虑,为5个法庭庭长全部解决科级待遇,并为每个法庭配备了一名副庭长,做到政治待遇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楚,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解决和克服。今后我们决心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力争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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