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判管理 推进法院规范化
2010-04-18 09:00: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中伟
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切实推进法院规范化,是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作为重庆直辖市主城和“一小时经济圈”法院都应该在更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为争创重庆先进法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更新思维方式,创新管理理念
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审判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审判质效,管理观念落后的“软肋”成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大“瓶颈”。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首先要树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管理意识,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 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工作重点
实施目标管理,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重庆高级法院对中基层法院的目标考核作为基础,以此作为统领法院管理的总纲,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分解目标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并确定合适的人负责合适的事,以便随时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养成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务实高效的习惯。我们既要学会“弹钢琴”,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又要突出重点,抓特色出亮点,如集中优势力量重点在审判管理、审判调研、队伍建设等方面各抓一至二个精品工程、出一至二个调研亮点、树一至二个榜样先进,切实通过抓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出成果。
(二)强化精细管理,落实工作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科学管理、严格管理,都是管理的重要手段,都注重从细节入手,狠抓管理的规范化。规范化程度不够,精细化管理不足,已成为制约法院实现科学发展,争创重庆先进法院的突出问题。遵循司法规律,将精细化管理作用于审判管理, 能够充分发掘现有法院人才资源,提升执行力。以“精”为目标,就是要力求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细”为要求,就是要严格按照审判管理流程、案件管理规定细化执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做到位,避免因疏漏引起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合理怀疑,影响司法公信力。
(三)坚持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解决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制度带有根本性。加强“无缝隙”管理的制度构建,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大体系,靠制度来管人、治事。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往往存在制度流于形式,贯彻执行不到位,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等缺陷,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必须从原有的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理念进行转变,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升管理的科技含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制度制定、执行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并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计划管理、实行重点管理、加强制度管理、用活会议管理等方法,实现管理科学化。
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规范管理
规范管理作为法院提高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立足于构建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司法审判权的行使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使法院各项工作进入有序运作的轨道,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一)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规范化
管理因借助科技手段而升级,审判管理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科技强院,依托审判质效信息平台,进行程序控制、质量监控、动态管理和宏观决策。加大对计算机技术及网络运用的培训支持力度,加快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大力推进常规办公的“无纸化”,除保密材料外,实现网上文件传阅、审签和办理。今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都应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提高办公效率。同时,加强网上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移动盘内、外网混用等违规行为。网上办案是2010年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做好了也是亮点工作。
网上办案的实质就是管人、管案、管事的综合,信息化的精髓在于办案与信息系统的同步录入,在于录入信息的客观、准确、全面。上办案不同步、不实时表现出来的网上办案偏离度问题,辖区只有江津、大渡口、綦江等法院较为理想。
重庆五中院将对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情况每周在内网上对信息录入及运行情况、档案电子化及归档情况进行通报,用数据说话,让各部门自加压力,让分管领导下决心来分兵突围。保证案件信息录入、诉讼材料扫描等指标与重庆高院的考核标准完全相符,保证司法统计与审判数据完全吻合,确保裁判文书会签率、裁判文书审批率、立案完备度和办案完备度等指标完全符合要求。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院、庭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偏离度。
(二)推进审判质效管理的规范化
审判管理必须围绕审判质量与效率展开。全面审视审判立、审、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管理措施,提升管理软实力。
一是规范院长、庭长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人员要主动汇报,院、庭长要及时了解关注立案、审判、执行动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要利用网上办案,严格依照审限延长法定事由履行报批手续,把好延长审限审批关。院长、庭长通过网上办案,就可以比较好地掌握分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进展情况,实现案件审理常态化运行、形成快审快结的良性循环制。
二是规范案件的流程管理。健全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跟踪管理,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法律文书制作、审签、归档等节点实行网络监控和提醒。实行审限延长告知制度,需要延长审限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延长审限的事由、期限,增强当事人对程序的监督,控制延长审限率。
三是规范案件的质量评查。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及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对中级法院被重庆高院发回改判案件、中级法院发回改判基层法院的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逐件评查的同时,适当扩大对其他案件的抽评数量,并切实做到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实行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切实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规范执行分权后案件的协调运转。执行分权改革是化解执行难题,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廉洁的重要举措。执行分权后打破了旧有执行机构的“一庭独揽”、“包案到底”,需要多个部门分工协作,统筹兼顾,对注重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分权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科学设置流程,将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细化,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办案期限和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化
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向社会承诺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
一是抓好立案环节的公开。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和互联网站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诉讼案件网上查询系统,健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强化庭审公开。建立以规范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机制,严格庭审程序,确保用语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庭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明确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公开前的审核等内容,既要推进审判公开,又要防止裁判文书不加审核上网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对法院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推进能动司法的规范化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审判工作是法院全部工作的中心。审判工作如何开展,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能动司法。所谓能动司法,就是审判工作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法官也不是机械的办案工具,要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能动司法既不同于违背司法规律与特点的主动越权司法,将自身职责混同于行政机关,也不同于不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关注人民感受的消极被动司法,而是在尊重司法规律特点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实现司法职能的创新司法模式。能动司法要求对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的发展形势要作出司法回应与司法应对。
最高法院强调大调解,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就是能动司法在民事审判中的体现。民事审判既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又有评价引导的作用。现在社会矛盾很多,要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放在首位,应建立规范的大案要案报告、群体性案件、纠纷预警机制。加大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指定管辖、交叉执行力度,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难题。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严打,又不能不问情形一味严打,对犯罪分子要分化瓦解,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要从轻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加强辖区两级法院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规范案件请示制度,落实改判、发回案件通报、沟通制度,实行“一对一”交流指导,开展上诉案例讲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归纳形成法律的具体适用规则,统一司法尺度,促进辖区司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审判管理是系统工程,也是渐进的过程,要做好综合配套。规范化管理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来保障,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确保审判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司法能力
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归根到底是落实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有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高素质队伍。坚持以事业感召人,以感情凝聚人,以环境吸引人,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待遇。推行干部上挂下派,上挂业务骨干进行学习,下派青年干部进行锻炼,优化干部队伍。 延伸与西南政法大学的院校合作机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来院举办讲座,营造学术氛围。深入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青年论坛”、“法官论坛”活动,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和办精品案件、写精品文章的能力。
继续开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等工作,提高法官司法能力。队伍建设始终不能放松,司法廉洁是底线,党风廉政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一岗双责”必须做到责任、监督和考核“三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狠抓督促检查
制度是管理过程中对各种行为进行规范的准则。规范审判权的分权与制约,用制度保证决策、执行和监督的阳光运行。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管理制度作立、改、废,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事务管理、责任倒查追究、监督制约、民意沟通等制度、机制和措施,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
制度一旦形成,其核心在于有效执行。经常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制度和机制上找原因。院长、庭长要把抓好管理落实作为首要责任,既要带头践行制度,当好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又要通过具体的督促、检查,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严格按照制度来对工作进行评判,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个人意志的随意性,养成严格执行制度的好习惯。通过严格的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贯彻制度落实中的抓早、抓小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责任分解,狠抓量化考评
实行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从“职业实绩、职业技能、职业精神、职业形象、职业成就”等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奖惩、培训、晋级、晋职的依据。量化考核改判发回重审率、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延长审限率、平均审理天数、裁判文书上网比例、二审案件开庭率等,建立审判质量评估体系;量化考核上诉率、调解(和解)率、撤诉率、初次申诉率,完善审判效果指标体系。以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价法官、合议庭、业务庭的业绩,强化院长、庭长对部门目标管理和部门对个人的业绩考核,强化重点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落实。
通过季度汇总、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以及不定期抽查的通报,强化岗位目标考核的落实,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更新思维方式,创新管理理念
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审判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审判质效,管理观念落后的“软肋”成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大“瓶颈”。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首先要树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管理意识,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 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工作重点
实施目标管理,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重庆高级法院对中基层法院的目标考核作为基础,以此作为统领法院管理的总纲,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分解目标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并确定合适的人负责合适的事,以便随时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养成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务实高效的习惯。我们既要学会“弹钢琴”,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又要突出重点,抓特色出亮点,如集中优势力量重点在审判管理、审判调研、队伍建设等方面各抓一至二个精品工程、出一至二个调研亮点、树一至二个榜样先进,切实通过抓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出成果。
(二)强化精细管理,落实工作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科学管理、严格管理,都是管理的重要手段,都注重从细节入手,狠抓管理的规范化。规范化程度不够,精细化管理不足,已成为制约法院实现科学发展,争创重庆先进法院的突出问题。遵循司法规律,将精细化管理作用于审判管理, 能够充分发掘现有法院人才资源,提升执行力。以“精”为目标,就是要力求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细”为要求,就是要严格按照审判管理流程、案件管理规定细化执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做到位,避免因疏漏引起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合理怀疑,影响司法公信力。
(三)坚持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解决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制度带有根本性。加强“无缝隙”管理的制度构建,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大体系,靠制度来管人、治事。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往往存在制度流于形式,贯彻执行不到位,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等缺陷,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必须从原有的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理念进行转变,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升管理的科技含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制度制定、执行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并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计划管理、实行重点管理、加强制度管理、用活会议管理等方法,实现管理科学化。
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规范管理
规范管理作为法院提高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立足于构建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司法审判权的行使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使法院各项工作进入有序运作的轨道,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一)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规范化
管理因借助科技手段而升级,审判管理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科技强院,依托审判质效信息平台,进行程序控制、质量监控、动态管理和宏观决策。加大对计算机技术及网络运用的培训支持力度,加快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大力推进常规办公的“无纸化”,除保密材料外,实现网上文件传阅、审签和办理。今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都应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提高办公效率。同时,加强网上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移动盘内、外网混用等违规行为。网上办案是2010年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做好了也是亮点工作。
网上办案的实质就是管人、管案、管事的综合,信息化的精髓在于办案与信息系统的同步录入,在于录入信息的客观、准确、全面。上办案不同步、不实时表现出来的网上办案偏离度问题,辖区只有江津、大渡口、綦江等法院较为理想。
重庆五中院将对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情况每周在内网上对信息录入及运行情况、档案电子化及归档情况进行通报,用数据说话,让各部门自加压力,让分管领导下决心来分兵突围。保证案件信息录入、诉讼材料扫描等指标与重庆高院的考核标准完全相符,保证司法统计与审判数据完全吻合,确保裁判文书会签率、裁判文书审批率、立案完备度和办案完备度等指标完全符合要求。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院、庭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偏离度。
(二)推进审判质效管理的规范化
审判管理必须围绕审判质量与效率展开。全面审视审判立、审、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管理措施,提升管理软实力。
一是规范院长、庭长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人员要主动汇报,院、庭长要及时了解关注立案、审判、执行动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要利用网上办案,严格依照审限延长法定事由履行报批手续,把好延长审限审批关。院长、庭长通过网上办案,就可以比较好地掌握分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进展情况,实现案件审理常态化运行、形成快审快结的良性循环制。
二是规范案件的流程管理。健全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跟踪管理,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法律文书制作、审签、归档等节点实行网络监控和提醒。实行审限延长告知制度,需要延长审限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延长审限的事由、期限,增强当事人对程序的监督,控制延长审限率。
三是规范案件的质量评查。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及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对中级法院被重庆高院发回改判案件、中级法院发回改判基层法院的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逐件评查的同时,适当扩大对其他案件的抽评数量,并切实做到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实行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切实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规范执行分权后案件的协调运转。执行分权改革是化解执行难题,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廉洁的重要举措。执行分权后打破了旧有执行机构的“一庭独揽”、“包案到底”,需要多个部门分工协作,统筹兼顾,对注重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分权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科学设置流程,将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细化,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办案期限和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化
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向社会承诺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
一是抓好立案环节的公开。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和互联网站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诉讼案件网上查询系统,健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强化庭审公开。建立以规范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机制,严格庭审程序,确保用语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庭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明确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公开前的审核等内容,既要推进审判公开,又要防止裁判文书不加审核上网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对法院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推进能动司法的规范化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审判工作是法院全部工作的中心。审判工作如何开展,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能动司法。所谓能动司法,就是审判工作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法官也不是机械的办案工具,要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能动司法既不同于违背司法规律与特点的主动越权司法,将自身职责混同于行政机关,也不同于不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关注人民感受的消极被动司法,而是在尊重司法规律特点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实现司法职能的创新司法模式。能动司法要求对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的发展形势要作出司法回应与司法应对。
最高法院强调大调解,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就是能动司法在民事审判中的体现。民事审判既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又有评价引导的作用。现在社会矛盾很多,要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放在首位,应建立规范的大案要案报告、群体性案件、纠纷预警机制。加大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指定管辖、交叉执行力度,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难题。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严打,又不能不问情形一味严打,对犯罪分子要分化瓦解,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要从轻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加强辖区两级法院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规范案件请示制度,落实改判、发回案件通报、沟通制度,实行“一对一”交流指导,开展上诉案例讲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归纳形成法律的具体适用规则,统一司法尺度,促进辖区司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审判管理是系统工程,也是渐进的过程,要做好综合配套。规范化管理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来保障,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确保审判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司法能力
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归根到底是落实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有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高素质队伍。坚持以事业感召人,以感情凝聚人,以环境吸引人,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待遇。推行干部上挂下派,上挂业务骨干进行学习,下派青年干部进行锻炼,优化干部队伍。 延伸与西南政法大学的院校合作机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来院举办讲座,营造学术氛围。深入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青年论坛”、“法官论坛”活动,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和办精品案件、写精品文章的能力。
继续开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等工作,提高法官司法能力。队伍建设始终不能放松,司法廉洁是底线,党风廉政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一岗双责”必须做到责任、监督和考核“三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狠抓督促检查
制度是管理过程中对各种行为进行规范的准则。规范审判权的分权与制约,用制度保证决策、执行和监督的阳光运行。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管理制度作立、改、废,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事务管理、责任倒查追究、监督制约、民意沟通等制度、机制和措施,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
制度一旦形成,其核心在于有效执行。经常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制度和机制上找原因。院长、庭长要把抓好管理落实作为首要责任,既要带头践行制度,当好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又要通过具体的督促、检查,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严格按照制度来对工作进行评判,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个人意志的随意性,养成严格执行制度的好习惯。通过严格的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贯彻制度落实中的抓早、抓小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责任分解,狠抓量化考评
实行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从“职业实绩、职业技能、职业精神、职业形象、职业成就”等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奖惩、培训、晋级、晋职的依据。量化考核改判发回重审率、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延长审限率、平均审理天数、裁判文书上网比例、二审案件开庭率等,建立审判质量评估体系;量化考核上诉率、调解(和解)率、撤诉率、初次申诉率,完善审判效果指标体系。以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价法官、合议庭、业务庭的业绩,强化院长、庭长对部门目标管理和部门对个人的业绩考核,强化重点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落实。
通过季度汇总、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以及不定期抽查的通报,强化岗位目标考核的落实,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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