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服务特色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7-16 14:2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凤军
一、围绕大局,突出主题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促进杞县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省委政法委巡视活动为契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质量、司法水平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研究确定“讲、学、树”的工作主题,把2009年定为干警包村入户“服务年”,决定以做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活动为载体,突出“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特色,在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上下工夫,切切实实体现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特点,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创新方式,突出特色
杞县法院在省委政法委干警下基层和省高院落实“十件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兼顾、创新方式: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和专职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在此基础上,杞县法院又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捷服务。在立案方式上,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26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建立专门的流动便民诉讼服务站(假日法庭)6个,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等方面的工作。当事人在工作日起诉或者参与诉讼有实际困难的,休息日照常接待群众来访和起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设立监督电话,当事人可对拒收案件或延期立案的进行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二是建立“院长接待日”长效接访制度,由院长或副院长在信访接待室每日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信访特派员”前往各乡镇主动接防29次,以期信访苗头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得住、处理的好。5月份以来,已累计接待来访来诉群众32人(次);三是开展“信访特派员”大接访活动。为解决群众信访难、申诉难的问题,杞县法院根据情况确定具体“集中接访日”,在集中接访时间,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成立案组、民事组、刑事组等若干小组,统一着装,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目前集中接访的11起案件已全部办结。四是从人员和物质保障、向社会公开假日法庭的设置及办案方式、强化监督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好“假日法庭”工作。“假日法庭”成立以来,已受理案件42起,利用双休日审结26件。
三、完善调解网络,营造诉讼和谐
在继续做好原有基层调解网络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杞县法院又大胆创新,一是聘请一批包括教育、医疗、农村合作社组织、工商联负责人作为特邀调解员;二是聘请全县各乡镇调解员,从而使得基层调解网络工作人员涵盖了司法、治安、民政、土地管理、工商等诸多领域,整合了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调解力量,为实现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打下良好基础,开创了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新的调解方式。截止目前,杞县法院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均为98%,民事案件调解率79.2%。
四、审判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为进一步大力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杞县法院在原有庭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的基础上,专门设立“巡回法庭”,专司巡回审判。同时在地方巡回审判过程中,主动邀请当地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见证庭审,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他们对审判人员的作风纪律、司法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打分评议。
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建立方便群众了解案件有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制度。
裁判文书力求用语更通俗、简洁、易懂,让当事人能看得明白;力求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适当,让当事人信服。坚决避免发生写错名称、写错或遗漏裁判内容、搞错责任承担主体等错误。至今未有一起裁判文书出现上述错误。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利用平安大喇叭开通法官讲坛推行“以案说法”59次,与县电视台共建宣传栏目1个,公开法院工作情况,并接受广泛监督,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开。
此外,杞县法院将于9月底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在执行、再审、缓刑等案件处理中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推行马锡武审判方式,实行到案发地、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开展巡回审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5月份至今,开展巡回审判185次,其中巡回开庭案件108件,就地立案38件,就地审判9件,当即调解20,当即结案10件,就地执行6件。干警精心准备,群众、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90%的案件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当事人没有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现象,巡回审判呈现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良好局面。
五、创新机制、强化执行
2009年,杞县法院进一步创新方式,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发达的优势,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网络、电视以及村室平安喇叭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向各界悬赏执行;二是在原有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与公安、当地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协作关系,及时向包村干警、驻村干部、村委、居委会干部通报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他们在当地及时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信息,全程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信息。充分发挥基层网络民调员能动性,完善案件信息采集制,形成上下联动办案的格局;试行当事人遴选人民陪审员办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已于2008年11月份全部执结。今年新收执行案件137 件,执结96件,执结率70.1%。
六、建立救助资金,实行经济救济
对简化程序和手续,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解决好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不能打官司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他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实行经济救济制度。杞县法院采取号召干警进行募捐、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等方式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和执行救助基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使用。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促进杞县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省委政法委巡视活动为契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质量、司法水平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研究确定“讲、学、树”的工作主题,把2009年定为干警包村入户“服务年”,决定以做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活动为载体,突出“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特色,在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上下工夫,切切实实体现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特点,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创新方式,突出特色
杞县法院在省委政法委干警下基层和省高院落实“十件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兼顾、创新方式: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和专职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在此基础上,杞县法院又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捷服务。在立案方式上,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26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建立专门的流动便民诉讼服务站(假日法庭)6个,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等方面的工作。当事人在工作日起诉或者参与诉讼有实际困难的,休息日照常接待群众来访和起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设立监督电话,当事人可对拒收案件或延期立案的进行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二是建立“院长接待日”长效接访制度,由院长或副院长在信访接待室每日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信访特派员”前往各乡镇主动接防29次,以期信访苗头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得住、处理的好。5月份以来,已累计接待来访来诉群众32人(次);三是开展“信访特派员”大接访活动。为解决群众信访难、申诉难的问题,杞县法院根据情况确定具体“集中接访日”,在集中接访时间,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成立案组、民事组、刑事组等若干小组,统一着装,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目前集中接访的11起案件已全部办结。四是从人员和物质保障、向社会公开假日法庭的设置及办案方式、强化监督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好“假日法庭”工作。“假日法庭”成立以来,已受理案件42起,利用双休日审结26件。
三、完善调解网络,营造诉讼和谐
在继续做好原有基层调解网络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杞县法院又大胆创新,一是聘请一批包括教育、医疗、农村合作社组织、工商联负责人作为特邀调解员;二是聘请全县各乡镇调解员,从而使得基层调解网络工作人员涵盖了司法、治安、民政、土地管理、工商等诸多领域,整合了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调解力量,为实现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打下良好基础,开创了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新的调解方式。截止目前,杞县法院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均为98%,民事案件调解率79.2%。
四、审判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为进一步大力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杞县法院在原有庭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的基础上,专门设立“巡回法庭”,专司巡回审判。同时在地方巡回审判过程中,主动邀请当地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见证庭审,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他们对审判人员的作风纪律、司法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打分评议。
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建立方便群众了解案件有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制度。
裁判文书力求用语更通俗、简洁、易懂,让当事人能看得明白;力求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适当,让当事人信服。坚决避免发生写错名称、写错或遗漏裁判内容、搞错责任承担主体等错误。至今未有一起裁判文书出现上述错误。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利用平安大喇叭开通法官讲坛推行“以案说法”59次,与县电视台共建宣传栏目1个,公开法院工作情况,并接受广泛监督,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开。
此外,杞县法院将于9月底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在执行、再审、缓刑等案件处理中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推行马锡武审判方式,实行到案发地、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开展巡回审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5月份至今,开展巡回审判185次,其中巡回开庭案件108件,就地立案38件,就地审判9件,当即调解20,当即结案10件,就地执行6件。干警精心准备,群众、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90%的案件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当事人没有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现象,巡回审判呈现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良好局面。
五、创新机制、强化执行
2009年,杞县法院进一步创新方式,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发达的优势,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网络、电视以及村室平安喇叭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向各界悬赏执行;二是在原有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与公安、当地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协作关系,及时向包村干警、驻村干部、村委、居委会干部通报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他们在当地及时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信息,全程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信息。充分发挥基层网络民调员能动性,完善案件信息采集制,形成上下联动办案的格局;试行当事人遴选人民陪审员办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已于2008年11月份全部执结。今年新收执行案件137 件,执结96件,执结率70.1%。
六、建立救助资金,实行经济救济
对简化程序和手续,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解决好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不能打官司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他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实行经济救济制度。杞县法院采取号召干警进行募捐、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等方式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和执行救助基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使用。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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