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项举措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7-06 09:05: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雪峰
  “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口号,这是我们人民法院工作的全部宗旨。如何使这次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实践载体,是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以此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在当前新形势、新情况下,人民法院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化解矛盾纠纷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权力意识不断增强。因此,人民法院面临的考验也越来越多,要认清新形势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慎言、慎行、慎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每一名干警都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克服厌倦情绪,把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摆在重要工作日程。

  二要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法院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办“铁案”是职责,同时,还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追求情与法的有机结合,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真正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后考量法官的业绩不仅要考核业务能力,更要考核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能力。

  三要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真正为民司法。每一名法官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更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法律的尊严。个别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一些当事人多次上访。更有甚者以权谋私,以各种名义收受、索要当事人的钱物,严重损害了法官形象、法院形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一名法官要从最基础做起,抓好每一个环节,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对重点案件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有半点马虎。要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对违法违纪者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密切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是解决法院队伍在思想、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构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步骤,必须把突出实践特色作为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主题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在推动执法办案和加强队伍建设上,紧扣法院中心工作,把实际效果作为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标准,扎扎实实地把活动推向深入。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要实现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要突出法院工作的重点,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服务措施,把“主题实践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结合起来。通过活动,进一步改进广大干警的思想作风、司法作风、工作作风,加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严格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加强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三要加强督导,层层负责。在整个活动中,党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主题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得到了落实。对于工作不实、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达标,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效。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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