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至上” 打造“动车组”法院队伍
2009-06-04 14:54: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振合 马运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首次最高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就是加强队伍建设。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这是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如何按照这一要求抓好我们的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必须要转变抓队伍建设的观念、理念,改变抓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用“十心”打造动车组法院队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是多年以来我们抓队伍建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毋庸置疑,在过去的年代,一列火车的速度快慢全凭借着车头的带动,机车的动力大,火车的速度就快,反之亦然。就法院而言,在班子的带动下,法院的队伍建设及各项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可以说,抓班子带队伍是我们各级法院在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经验做法。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法院队伍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必须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如同现代的体育竞技活动,我国的一些传统优势项目面临的形势就是如果不改进、提高技术,那就只有一个命运:被抛弃,被淘汰。我们抓队伍建设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不能把握发展的主旋律,那我们的方法就会落伍,我们的队伍就会停滞不前,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和动力。队伍建设不是简单的某一阶段的工作,而是复杂的一项整体的工作。特别是在新时期,它更像一个蓄势待发的精密链条,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丝毫偏差。因此说,全靠班子的带动、推动,是不能抓好新时期的队伍建设的。班子的带动、推动,只是为队伍建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方向,提供了部分动力,且动力不同,上下不一。而动车组的本义就是超强动力,和谐统一。要想让队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完成更加艰巨的任务与使命,就必须要给队伍建设链条上的每个环节注入动力,整合所有的动力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努力打造一支“动车组”式法官队伍,使队伍迸发出巨大的能动力与生命力。
动车的本义是把动力装置安装在每节车厢上,使其既具有牵引力,又可以载客,这样的车辆便叫做动车。而动车组就是把自带动力的车辆编成一组,在机车的带动下,每节自带动力的车厢一起朝着一个方向更快更好前进。这与我们法院的队伍建设是相吻合的。法院党组是队伍建设动车组的机车,每个庭处室队是自带动力的车厢。相对于庭处室队而言,每个中层单位都是动车组的机车,每名法官都是自带动力的车厢。要想实现队伍建设更快更好发展,就必须要在班子的带领下,使每个庭室即“每节车厢”都自发地动起来、跑起来,同心同力,同心同德,进而整合所有的动力,形成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的巨大能动力和推动力,使我们法院的队伍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发展进步。
因此说,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打造动车组的法官队伍是我们今后应坚持、发展的抓队伍建设的思路。转变观念,就是要转变抓队伍建设的观念,从单纯抓班子带队伍变为以班子为引导、以部门整体推动为根本;更新理念,就是要更新抓队伍建设的理念,从人管人、人带人到自己管自己,自觉管自己,这不仅是量的变化,更是质的飞跃,是从靠别人管、靠制度管到自发管、自觉管的量变质变过程。我们每一名干警,每个庭室,都是队伍建设链条上的组成部分,都是队伍建设运行中的“行动车厢”,只有激发每个干警自身的动力,激发每个部门的工作热情,并把这些动力与热情整合、融会到一起,在班子的引导下向同一个方向和目标前进,我们的队伍才能有新的发展,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才能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动车组法官队伍。有了这样一支充满合力、动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法官队伍,就有了建设和谐文明法院的基础和保证。
人心齐,泰山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打造动车组的法官队伍,建设和谐文明法院,就要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从抓住每个干警入手,紧紧团结、凝聚干警们的心和全部力量,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用理想引领人心。理想是指路明灯。鲁讯说过:“凡事以理想为因,实行为果”。法官也是如此。没有理想的法官,也就是没有希望的法官。有了理想,我们才能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看到眼前的不足。做任何事情都要想着明天,都要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否则,我们就会鼠目寸光,就不可能有未来辉煌的事业。只有在对未来的、更加健全的司法制度充满美好的憧憬下,才能自觉地做好当前的工作。?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理想信念作为人的精神支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现,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思考,也决定着我们是否能拿出行动,拿出什么样的行动。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官队伍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的理想,这个理想就犹如一面旗帜,必须坚定不移并为之奋斗不息。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官队伍,引领广大法官朝着文明司法、和谐司法、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进,必须要引领广大法官脚踏实地,立足现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带领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弘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之中。在工作中,要引导、教育广大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职业理念,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各种考验面前经得起考验,不惟名、不惟利、不惟权,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亲情所扰,不为金钱所买,不为美色所俘,始终能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要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育广大法官时刻以民为本,一言一行都出自公心,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人民满意的法官,以良好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二用表率感召人心。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抓班子带队伍,最重要的以身作则,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领导干部自身不正,那么,上行下效,队伍也不可能能带好,反之亦然。作为动车组式法院队伍的领头羊,法院班子、领导干部必须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带动整个队伍发展。一要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但要勇于改革创新,更要善于带领广大法官积极投身法院改革,加大在工作思路、队伍管理、审判工作、法院文化等方面的创新力度,无论是立足全局的便民诉讼工程,还是着眼细微的温馨提示牌,都要体现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推动法院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二要做讲学习的表率。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做好当前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贯穿于全部学习和工作的全过程,用学习推动工作,靠工作提升学习兴趣。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坚持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坚持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坚持经济、历史、科学等知识的学习;不仅要充得进电,还要蓄得住电,更要放得出电,要把学习化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化为执法为民、造福百姓的热情,化为提高司法水平、驾驭庭审的能力,化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动性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三要做求真务实的表率。求真务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要求实,干事上要踏实,作风上要务实。“积水成渊”,“聚沙成塔”。只有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运筹帷幄;只有深入到队伍中,关注审判一线,才能凝聚人心,赢得支持。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时时处处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各级法院班子成员,对重要事项要亲自抓,对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调研,全面掌握,适时调度、及时部署;要将院长接访、院长办案等亲民举措和制度落到实处,以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真正服务于人民,取信于人民。四要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正确对待审判权、行使审判权,是对每一位法院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审判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能把司法权作为个人贪图享受、谋求私利的筹码和工具,决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脱离群众。要经常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要正确运用司法权,爱惜人民法官形象,牢记“兴业犹如针推土,败业就像浪推沙”的道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独、慎微、慎权。要耐得住清苦,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工作上的奋斗者,事业上的攀登者,精神上的富有者。唯有此,才能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五要做团结和谐的表率。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各级法院党组的团结和谐是推动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我们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凡事都要做到团结为先,协力同心,和谐共事,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添力不使绊。要在讲政治、顾大局中增强强团结,在求同存异、去伪存真中增强团结,在摆正位置、尽职尽责中增强团结,在开拓创新、克服困难中增增强团结,在坦诚相风见、互相尊重中增强团结,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同心山成玉,协力土变金”,要靠着领导班子在团结共事中的表率作用,在团结共事中凝聚起来的合力和权威,去感染、团结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把法院队伍凝聚成团结奋斗、合力同心的整体,形成内和外顺、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的局面。
三是用事业凝聚人心。作为法官,司法审判事业是我们的全部。一流的工作业绩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是我们凝聚人心的动力。没有人愿意在一个消极、落后、不思进取的集体中工作、生存,而一个积极、先进、团结向上的集体是人人所向往的。这是我们用事业凝聚人心的所在。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凡事干就要干好,干就要干出名堂。永争第一是我们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要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氛围,牢固树立争第一、夺红旗的争先创优意识,引导带领干警争创一流的业绩。争一流,创一流,不能满足现状,而是要积极进取,事争一流,事创一流,永远争第一。如果我们的某一单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受到了表彰,我们就要在更大更广地领域拓展该项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延伸其影响,发挥其作用,使其取得最高的荣誉;同时要大力推进其他单项工作,并在各单项工作进步的同时提升整体工作,在百花争艳的同时使花园更美丽。单位立了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还要争创优秀法院、模范法院;法院系统内的荣誉要争,法院系统外的荣誉也要争,维权岗、文明号、五一奖章等等,都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荣誉路上没有尽头,争创路上没有终点。永远争第一,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前进的方向,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前进的目标,也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始终如一、永远不变的追求与旗帜。在这样氛围下,我们每一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就有了自己的一份压力,就有了自己的一份动力,就有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就有了自己的一份义务。
四是用典型鼓舞人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培养树立先进典型,依托典型拉动队伍建设是我们一直沿用的有效方法,也是我们今后要一如既往坚持的工作方法。一要建立树立培养先进典型的长期机制。法院政工部门和宣传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确定先进典型的培养对象,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帮助督导,促使被培养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断提高;并就培养对象的表现向党组定期汇报,一旦认为培养对象确实符合先进典型的标准,就应向上级部门推荐,及时表彰宣传。同时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再教育培养。对已树立的先进典型要通过思想教育,帮助其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提高,使其始终保持典型的先进性、模范性、示范性,始终符合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二要改革现有评先体制,建立宁缺毋滥的评先体制。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步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但我们的评先体制却始终走不出计划体制的圈子。分指标、搞评选、再表彰是目前最主要的评先表先模式,这种模式的结果不是先有事迹后有先进,而是先有先进后有事迹,从而使先进典型的事迹如出一辙,要么评淡无奇,要么夸大事迹,追求先进人物的完美性。所以事迹要么令人怀疑,要么平平淡谈,无法令人折服。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改,要宁可空缺奖项也要保证先进的质量。因此,我们法院系统评先要取消指标分配,一个单位或庭室没有先进就不要找先进,宁可少评先进也不能降低先进的标准,提高选先评先的透明度,保证先进事迹的质量,使先进典型能够被大家接受认可,深入人心。三要克服学习先进的短期行为,建立学先争先的长效机制。多年来,我们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来的猛、去的快。学习期间宣传报导和事迹报告会铺天盖地,活动结束后,很快就看不到该先进典型的任何情况。比如当年全国法院模范谭彦、周廷新、潘火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谁能记着他们的事迹,又有多少同志知道他们是谁。因此,学习先进典型的短期行为,难以真正树立起跨越时代的先进典型。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学先的长效机制,变一时的学习为长期、不定期的学习,变短暂的集中学习为长期的学习讨论,同时紧紧依托新闻媒体,在做好阶段性报道后,还要重视长期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及时予以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都能了解先进典型,最终使部门先进典型成为社会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五用知识点亮人心。人生漫漫,学海无涯。知识就是力量,没有知识是最可怕的。坚持不断地学习,用知识的力量去武装干警的头脑,去点亮干警的双眸,指引干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这不仅是我们抓队伍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抓队伍建设的关键。学而时习之,不亦乐呼?首先,要引导干警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建立定期学习讨论的制度,用制度来规制干警的学习时间,以大家一起的学习讨论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干警逐渐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从被动学变为主动学,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建造全院上下都努力学习的大环境下。其次,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温故而知新。古人云“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对于所学的知识,要坚持经常的温习。对我们法院来说,温习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通过举办庭审观摩、速录竞赛、法律知识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形式,进一步温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第三,在学习范畴上,要广泛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历史、建筑、管理、心理等各方面知识,不仅要学习社会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经济、建筑等其他专业知识;不仅要学习人文知识,还要学习心理知识。一句话,只要是审判工作中能运用到的知识、只要能有益于审判的知识,都要学习,使广大法官既要专而精,又要广而博。第四,在学习机制上,要健全法院内外学习机制。对内,既要大力强化学历教育,着力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又要大力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对外,要与各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既要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了解法学理论界的新动态,使业务学习始终跟上时代的发展,走在理论的前沿,又要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各高校跟班学习,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使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第五,在学习效果上,要坚持学以致用。学习的目在于应用。我们组织各种学习、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实际运用,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因此,必须要把所学知识与审判实践结合起来,用知识指导实践,用实践来检验理论。要达到这种效果,就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在历练中提高干警审判技能和水平,提高驾驭审的能力和技巧,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六用纪律约束人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范健全的纪律、制度就不会有管理严格、工作高效的法院。用纪律约束人心就用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来约束干警行为,规范干警行为。因此,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是抓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多年以来,我们在工作中逐渐建立了包括班子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一系列的制度,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落实的还不够好。纪律定了,制度建了,重要的还在落实。我们现在的规章制度、纪律规定可谓不少,既管八小时以内,又管八小时以外,既管工作,又管生活,在一定意义上说可称得上是面面俱到,而真正落实到位的又有几何?所以,用纪律约束人心,贵在落实。我们要把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就要从制定、学习纪律、制度入手,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在全员学习、总结体会的基础上边学边改,从而使纪律、制度从制订之初就是干警们自发的“合意”,即一种自愿遵守的“合同”,用自己签定的“合同”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是天经地义的,这样,就使干警行为从不自愿、不自觉走向自愿、自觉,从背动、消极走向主动、积极。这种发自内心的落实才是真正地落实,从而使每个人的落实变成每个庭室的落实,由每个庭室的落实变成整个法院队伍的落实。经过如此的重洗和整合,我们的队伍就会拧成一股绳,就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工作中迸发出巨大的能动力,而纪律约束、制度建院的最大成效才能以最好的形式表现出来。
七用道德规范人心。高尚品德是一个人一生事业的基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保障。只有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法官,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而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民本思想是法官的执法之基。那么,如何在审判工作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呢?有一篇文章中谈到法官要有“十心”,在此借用一下,笔者认为,简单地说,法官应具备“六心”:第一要有公心,即人们常说公正公平之心。公心是法官基本道德要求,是法官特有的中立性质决定的,因此要用公正公平的眼光和刚直不阿的情操来看待世界上万事万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趋炎附势,不人云亦云,以一颗平常心来区别真伪,明辩是非。?第二要有诚心,即以真诚的心态来对待当事人,不能滥用审判权,不能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而应掏出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人民群众。第三要有热心。在审判工作中,常会遇到人有贫有富,有尊有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的座训。作为法官应“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不推诿嫌弃,不横眉冷对,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热情对待。?第四要有耐心。凡是求助法律的人们,都希望法律公正待他,不受冤屈。由于种种心理活动不一样,喜怒哀乐愁可能都会出现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因此,法官在此时需要用十分的耐心对待他们,切不可怕麻烦、怕唠叨、怕纠缠,而应尽最大可能去说服教育,解释法律,以化解他们心中的郁结。第五要有细心。“于细微处见精神。”对待审判工作,千万不能随随便便,马马虎虎,工作要做到一丝不苟,审理案件前要认真搜集相关的每一个证据,审理案件时要认真思考每一个环节,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让案件无懈可击,把案子办成铁案。第六要有清心。清心寡欲是法官有别于其他职业的显著性标志,法官就要耐得住寂寞,“勿以恶小而为之”,不羡慕花天酒地、不淫于富贵、不屈于权势,知足常乐,淡泊名利才是法官的节操。以上“六心”,是法官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法官职业道德的体现。作为一个法官,必须时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永远发扬以民为本的精神,并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只有这样,才不辱法官之使命,才能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真正成为正义的化身。
八用关爱温暖人心。关心爱护干警是提高队伍合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多年以来加强队伍建设的妙药和良方。关心爱护干警要从点滴入手,不仅要关心干警的进步成长,还要把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关心干警的家庭生活。一要努力提高干警的职级等政治待遇。在现行体制下,法官的职级待遇不是很高,受编制的制约,法院队伍的职务、职级提升局限性很大。过去在参照执行公务员条例的时候,我们只有具有审判资格的干警才能走上行政序列职级,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因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无法评定职级。现在虽然纳入公务员序列,但是对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旧没有相关规定,同时因书记员为招聘,其职级无法确定。这是外部情形。从法院内部来说,近些年来大部分转业干部到法院工作,这些人中绝大部分又没有审判资格,除去工资待遇享受与原职级相当外,行政职级也是无从谈起。因此说,从政治上关心干警势在必行,也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对此,笔者建议要尽力利用现有政策规定和相关人事资源,全力为干警们解决待遇问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公务员序列中有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那么我们法院中没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可以执行此规定,走主任科员与非主任科员的职级,这样,就能解决一批人员的职级待遇;对法警,要参照公安部门的规定,积极与组织部门协商,解决待遇问题;对书记员,要严格按照书记员管理的规定,努力协调,落实待遇。为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还要因地制宜地推进人事改革。以我们法院为例,全院215人有半数以上都是军转干部,为发挥他们的特长,我们推行了政治协理员制度,选派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的转业干部到各庭室担任政治协理员,协助庭长做政治工作,使庭长能够集中精力办案,也是这些军转干部有了用武之地,一举两得,使大家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二要努力改善办公生活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良好的办公生活条件,丰厚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激发干警拼搏的动力。当然,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能丢,要在这个基础上,适当的改善办公生活条件并提高福利待遇。伴随时代发展的步伐,我们法院的硬件建设也要上水平,上档次,这既是提升法院形象的需要,也能为干警们提供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同时,积极为干警谋福利也是法院党组应考虑的重点工作之一。如尽可能的利用政策筹建法院宿舍或经济适用房。此外,在干警的婚丧嫁娶、孩子入学等方方面面尽力出面协调,给予帮助,使干警及其家人时刻感受到法院党组的温暖,感受到法院党组的关心,真正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
九用文化陶冶人心。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人缺少了精神,就等于缺少了灵魂,失去了前进的路标。而精神深受文化的影响和熏陶。法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法官责无旁贷要承担起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因此,法官群体特别需要培养一种良好的司法精神。这种良好的司法精神,需要先进法院文化的指引和熏陶,需要先进法院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抓法院文化建设,抓良好司法精神的培养,就是抓住了“人”这个根本,抓住了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抓住了整个法院建设的根本。先进的文化可使人心凝聚、精神振奋,升华出协力同心、和衷共济的团队精神;没落的文化导致人心涣散、精神萎靡,使一个群体、一支队伍变成一盘散沙,完全失去战斗力。同样,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强有力的粘合剂,它会在法院群体中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每一名法院干警对法院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从而激发出一种志同道合、风雨同舟、步调一致的团队精神,大大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战斗力。目前,我们正在为建过硬的班子、带合格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而努力,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阻力要排除,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特别需要培养和发挥这种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团队精神,这就必须注重发挥先进法院文化的凝聚功能,把人心凝聚在一起,把队伍团结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坚定不移地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凝聚人心、增强合力、激发团队精神新的着力点,作为开发智慧、挖掘潜能、调动积极因素的新的侧重点,作为更新观念、维系忠诚、推进和谐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实施人才战略的新的切入点,以先进的文化指引和支撑法院的长远发展,从根本上提升法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就是要搭建各种学习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法官们广泛涉猎各个领域的知识,同时,开展各种专题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努力扩大法官的知识面,努力提高法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法院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法官,以适应客观形势飞速发展的需要。
十用机制激励人心。机制包括队伍管理、审判工作、纪律约束等多个方面,这里我们要谈的仅限于选人用人及管理机制。改革是法院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激活法院队伍前进的起动机。能适应市场经济大潮的弄潮儿必定是改革后产物。就法院而言,建设一支动车组的队伍,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改革之路,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就是我们的出路。队伍建设问题说到底就是人的建设问题。形势的发展需要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法官队伍,需要一支善协调、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而改革法院现有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管理体制是我们改革的必经之路。选人,我们要坚持走“海选”,而不能搞“派入”,即坚持进人逢进必考,必须公开招录,择优从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品学兼优、致愿从事司法工作的人群中录用,而不能凭一纸调入函就直接派入,长此以往,必将出现“少则寡忧,国将不国”的难堪局面。用人,要真正把胸怀全局、主持正义、德才兼备、无私奉献的人才选用到重要岗位上来。胸怀全局,是要有大局观、政治观,遇人遇事先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从大局出发解决问题,这是第一位的;主持正义,就是要一身正气,秉公而言行,凡事对事不对人,不仅对同事、对当事人,还是对工作、对生活,始终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就是要有德有才,但前提是有德。古人云“德者,才之主也;才者,德之辅也”。为司法官者,德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古来无德有才的为官之人大都是薄情义之辈,祸国殃民,在历史上世代遭人唾骂,故用人德是基础,是根本,德才兼备是标准。无私奉献,是要有无怨无悔、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时刻铭记干工作不是为了谋私利,当官不是为了享清福,而是为了党和人民服务,是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工作舍小家顾大家义不容辞,为人民受苦受累粉身碎骨责无旁贷,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荣辱,这就是我们需要的奉献。在选人用人的基础上,要做的就是改革管理。如何改?我们认为,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实施内引外联。所谓内引,就是要建立完善法院系统内部人才流动机制,主要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流动,横向流动是指某一法院内部或平级法院之间的人员变换,纵向流动指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人员变换。这些变换的目的,旨在建立一种真正“能者有其位、平者尽其责、庸者尽其力”、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体制,实现能者用其才、能者有其位,能者谋其政,能者尽其责。综合部门与业务庭室实现互动,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实现互动,法院与法院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最大化的调动法院队伍的潜力与创造力,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所谓外联,既要借助外力提高自身,又要走出大门广而纳之。借助外力提高自身,就是在积极招纳外部贤才的基础上,借助外界的专业力量来提高法院队伍自身的实力和水平,如共建培训基地、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走出大门广而纳之,就是要走出法院去学习先进经验方法而后择优纳之,使我们的队伍管理始终能与先进的管理接轨,我们的队伍始终能保持先进的行列。此外,还要改革法官考核制度。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考核一直沿用行政化的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进行一次例行考核,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但是,这种考核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实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这种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评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笔者认为,法官考核必须要与法官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法院工作的专业性紧密结合,换句话说,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考核真正到位,真正发挥应有的奖勤罚懒、激励先进作用。首先,要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业务庭室、综合部门都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制定标准,同时各个不同的业务庭室、各个不同的综合部门要制定不同的标准,即考核标准要针对性强、对症下药。其次,要对岗位近似、职务相当的干警制定大体一致的标准,使同类人员有所比较。如对民一、民二、民三这三个庭室,审判职能相当,故在标准制定上上述庭室的庭长、副庭长、法官就应大体一致,这是横向标准;而对民一与刑一、民二与刑二,在案件审级上是一致的,管辖范围是一致的,故在标准制定上上述庭室的庭长、副庭长、法官就应有相同的,这是纵向标准。第三,建立固定的考核组织,一般来讲,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都应是考核组织成员,此外,法院政工部门、纪检部门也应抽调专门人员参与考核工作。这个考核组织要设立办事机构,同时可以按专业分成刑事、民事、行政、综合等几个考核小组,以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第四,建立考核复议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许可干警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对干警的异议,考核要尽快回复,不能无限期拖延。第五,与考核结果相联系,建立相应激励与惩处机制,凡是考核优秀的,在年终奖励、竞争上岗、职务职级调整等方面要给予关注、倾斜,对考核结果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批评,引导其走上正确的发展轨道。
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笔者在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打造动车组法院队伍的构想,以期建设和谐高效公正文明的法院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是多年以来我们抓队伍建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毋庸置疑,在过去的年代,一列火车的速度快慢全凭借着车头的带动,机车的动力大,火车的速度就快,反之亦然。就法院而言,在班子的带动下,法院的队伍建设及各项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可以说,抓班子带队伍是我们各级法院在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经验做法。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法院队伍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必须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如同现代的体育竞技活动,我国的一些传统优势项目面临的形势就是如果不改进、提高技术,那就只有一个命运:被抛弃,被淘汰。我们抓队伍建设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不能把握发展的主旋律,那我们的方法就会落伍,我们的队伍就会停滞不前,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和动力。队伍建设不是简单的某一阶段的工作,而是复杂的一项整体的工作。特别是在新时期,它更像一个蓄势待发的精密链条,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丝毫偏差。因此说,全靠班子的带动、推动,是不能抓好新时期的队伍建设的。班子的带动、推动,只是为队伍建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方向,提供了部分动力,且动力不同,上下不一。而动车组的本义就是超强动力,和谐统一。要想让队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完成更加艰巨的任务与使命,就必须要给队伍建设链条上的每个环节注入动力,整合所有的动力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努力打造一支“动车组”式法官队伍,使队伍迸发出巨大的能动力与生命力。
动车的本义是把动力装置安装在每节车厢上,使其既具有牵引力,又可以载客,这样的车辆便叫做动车。而动车组就是把自带动力的车辆编成一组,在机车的带动下,每节自带动力的车厢一起朝着一个方向更快更好前进。这与我们法院的队伍建设是相吻合的。法院党组是队伍建设动车组的机车,每个庭处室队是自带动力的车厢。相对于庭处室队而言,每个中层单位都是动车组的机车,每名法官都是自带动力的车厢。要想实现队伍建设更快更好发展,就必须要在班子的带领下,使每个庭室即“每节车厢”都自发地动起来、跑起来,同心同力,同心同德,进而整合所有的动力,形成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的巨大能动力和推动力,使我们法院的队伍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发展进步。
因此说,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打造动车组的法官队伍是我们今后应坚持、发展的抓队伍建设的思路。转变观念,就是要转变抓队伍建设的观念,从单纯抓班子带队伍变为以班子为引导、以部门整体推动为根本;更新理念,就是要更新抓队伍建设的理念,从人管人、人带人到自己管自己,自觉管自己,这不仅是量的变化,更是质的飞跃,是从靠别人管、靠制度管到自发管、自觉管的量变质变过程。我们每一名干警,每个庭室,都是队伍建设链条上的组成部分,都是队伍建设运行中的“行动车厢”,只有激发每个干警自身的动力,激发每个部门的工作热情,并把这些动力与热情整合、融会到一起,在班子的引导下向同一个方向和目标前进,我们的队伍才能有新的发展,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才能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动车组法官队伍。有了这样一支充满合力、动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法官队伍,就有了建设和谐文明法院的基础和保证。
人心齐,泰山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打造动车组的法官队伍,建设和谐文明法院,就要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从抓住每个干警入手,紧紧团结、凝聚干警们的心和全部力量,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用理想引领人心。理想是指路明灯。鲁讯说过:“凡事以理想为因,实行为果”。法官也是如此。没有理想的法官,也就是没有希望的法官。有了理想,我们才能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看到眼前的不足。做任何事情都要想着明天,都要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否则,我们就会鼠目寸光,就不可能有未来辉煌的事业。只有在对未来的、更加健全的司法制度充满美好的憧憬下,才能自觉地做好当前的工作。?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理想信念作为人的精神支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现,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思考,也决定着我们是否能拿出行动,拿出什么样的行动。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官队伍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的理想,这个理想就犹如一面旗帜,必须坚定不移并为之奋斗不息。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官队伍,引领广大法官朝着文明司法、和谐司法、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进,必须要引领广大法官脚踏实地,立足现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带领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弘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之中。在工作中,要引导、教育广大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职业理念,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各种考验面前经得起考验,不惟名、不惟利、不惟权,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亲情所扰,不为金钱所买,不为美色所俘,始终能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要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育广大法官时刻以民为本,一言一行都出自公心,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人民满意的法官,以良好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二用表率感召人心。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抓班子带队伍,最重要的以身作则,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领导干部自身不正,那么,上行下效,队伍也不可能能带好,反之亦然。作为动车组式法院队伍的领头羊,法院班子、领导干部必须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带动整个队伍发展。一要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但要勇于改革创新,更要善于带领广大法官积极投身法院改革,加大在工作思路、队伍管理、审判工作、法院文化等方面的创新力度,无论是立足全局的便民诉讼工程,还是着眼细微的温馨提示牌,都要体现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推动法院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二要做讲学习的表率。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做好当前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贯穿于全部学习和工作的全过程,用学习推动工作,靠工作提升学习兴趣。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坚持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坚持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坚持经济、历史、科学等知识的学习;不仅要充得进电,还要蓄得住电,更要放得出电,要把学习化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化为执法为民、造福百姓的热情,化为提高司法水平、驾驭庭审的能力,化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动性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三要做求真务实的表率。求真务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要求实,干事上要踏实,作风上要务实。“积水成渊”,“聚沙成塔”。只有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运筹帷幄;只有深入到队伍中,关注审判一线,才能凝聚人心,赢得支持。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时时处处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各级法院班子成员,对重要事项要亲自抓,对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调研,全面掌握,适时调度、及时部署;要将院长接访、院长办案等亲民举措和制度落到实处,以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真正服务于人民,取信于人民。四要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正确对待审判权、行使审判权,是对每一位法院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审判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能把司法权作为个人贪图享受、谋求私利的筹码和工具,决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脱离群众。要经常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要正确运用司法权,爱惜人民法官形象,牢记“兴业犹如针推土,败业就像浪推沙”的道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独、慎微、慎权。要耐得住清苦,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工作上的奋斗者,事业上的攀登者,精神上的富有者。唯有此,才能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五要做团结和谐的表率。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各级法院党组的团结和谐是推动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我们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凡事都要做到团结为先,协力同心,和谐共事,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添力不使绊。要在讲政治、顾大局中增强强团结,在求同存异、去伪存真中增强团结,在摆正位置、尽职尽责中增强团结,在开拓创新、克服困难中增增强团结,在坦诚相风见、互相尊重中增强团结,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同心山成玉,协力土变金”,要靠着领导班子在团结共事中的表率作用,在团结共事中凝聚起来的合力和权威,去感染、团结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把法院队伍凝聚成团结奋斗、合力同心的整体,形成内和外顺、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的局面。
三是用事业凝聚人心。作为法官,司法审判事业是我们的全部。一流的工作业绩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是我们凝聚人心的动力。没有人愿意在一个消极、落后、不思进取的集体中工作、生存,而一个积极、先进、团结向上的集体是人人所向往的。这是我们用事业凝聚人心的所在。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凡事干就要干好,干就要干出名堂。永争第一是我们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要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氛围,牢固树立争第一、夺红旗的争先创优意识,引导带领干警争创一流的业绩。争一流,创一流,不能满足现状,而是要积极进取,事争一流,事创一流,永远争第一。如果我们的某一单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受到了表彰,我们就要在更大更广地领域拓展该项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延伸其影响,发挥其作用,使其取得最高的荣誉;同时要大力推进其他单项工作,并在各单项工作进步的同时提升整体工作,在百花争艳的同时使花园更美丽。单位立了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还要争创优秀法院、模范法院;法院系统内的荣誉要争,法院系统外的荣誉也要争,维权岗、文明号、五一奖章等等,都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荣誉路上没有尽头,争创路上没有终点。永远争第一,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前进的方向,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前进的目标,也是我们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始终如一、永远不变的追求与旗帜。在这样氛围下,我们每一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就有了自己的一份压力,就有了自己的一份动力,就有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就有了自己的一份义务。
四是用典型鼓舞人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培养树立先进典型,依托典型拉动队伍建设是我们一直沿用的有效方法,也是我们今后要一如既往坚持的工作方法。一要建立树立培养先进典型的长期机制。法院政工部门和宣传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确定先进典型的培养对象,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帮助督导,促使被培养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断提高;并就培养对象的表现向党组定期汇报,一旦认为培养对象确实符合先进典型的标准,就应向上级部门推荐,及时表彰宣传。同时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再教育培养。对已树立的先进典型要通过思想教育,帮助其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提高,使其始终保持典型的先进性、模范性、示范性,始终符合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二要改革现有评先体制,建立宁缺毋滥的评先体制。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步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但我们的评先体制却始终走不出计划体制的圈子。分指标、搞评选、再表彰是目前最主要的评先表先模式,这种模式的结果不是先有事迹后有先进,而是先有先进后有事迹,从而使先进典型的事迹如出一辙,要么评淡无奇,要么夸大事迹,追求先进人物的完美性。所以事迹要么令人怀疑,要么平平淡谈,无法令人折服。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改,要宁可空缺奖项也要保证先进的质量。因此,我们法院系统评先要取消指标分配,一个单位或庭室没有先进就不要找先进,宁可少评先进也不能降低先进的标准,提高选先评先的透明度,保证先进事迹的质量,使先进典型能够被大家接受认可,深入人心。三要克服学习先进的短期行为,建立学先争先的长效机制。多年来,我们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来的猛、去的快。学习期间宣传报导和事迹报告会铺天盖地,活动结束后,很快就看不到该先进典型的任何情况。比如当年全国法院模范谭彦、周廷新、潘火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谁能记着他们的事迹,又有多少同志知道他们是谁。因此,学习先进典型的短期行为,难以真正树立起跨越时代的先进典型。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学先的长效机制,变一时的学习为长期、不定期的学习,变短暂的集中学习为长期的学习讨论,同时紧紧依托新闻媒体,在做好阶段性报道后,还要重视长期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及时予以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都能了解先进典型,最终使部门先进典型成为社会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五用知识点亮人心。人生漫漫,学海无涯。知识就是力量,没有知识是最可怕的。坚持不断地学习,用知识的力量去武装干警的头脑,去点亮干警的双眸,指引干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这不仅是我们抓队伍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抓队伍建设的关键。学而时习之,不亦乐呼?首先,要引导干警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建立定期学习讨论的制度,用制度来规制干警的学习时间,以大家一起的学习讨论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干警逐渐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从被动学变为主动学,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建造全院上下都努力学习的大环境下。其次,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温故而知新。古人云“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对于所学的知识,要坚持经常的温习。对我们法院来说,温习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通过举办庭审观摩、速录竞赛、法律知识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形式,进一步温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第三,在学习范畴上,要广泛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历史、建筑、管理、心理等各方面知识,不仅要学习社会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经济、建筑等其他专业知识;不仅要学习人文知识,还要学习心理知识。一句话,只要是审判工作中能运用到的知识、只要能有益于审判的知识,都要学习,使广大法官既要专而精,又要广而博。第四,在学习机制上,要健全法院内外学习机制。对内,既要大力强化学历教育,着力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又要大力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对外,要与各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既要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了解法学理论界的新动态,使业务学习始终跟上时代的发展,走在理论的前沿,又要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各高校跟班学习,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使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第五,在学习效果上,要坚持学以致用。学习的目在于应用。我们组织各种学习、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实际运用,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因此,必须要把所学知识与审判实践结合起来,用知识指导实践,用实践来检验理论。要达到这种效果,就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在历练中提高干警审判技能和水平,提高驾驭审的能力和技巧,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六用纪律约束人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范健全的纪律、制度就不会有管理严格、工作高效的法院。用纪律约束人心就用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来约束干警行为,规范干警行为。因此,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是抓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多年以来,我们在工作中逐渐建立了包括班子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一系列的制度,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落实的还不够好。纪律定了,制度建了,重要的还在落实。我们现在的规章制度、纪律规定可谓不少,既管八小时以内,又管八小时以外,既管工作,又管生活,在一定意义上说可称得上是面面俱到,而真正落实到位的又有几何?所以,用纪律约束人心,贵在落实。我们要把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就要从制定、学习纪律、制度入手,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在全员学习、总结体会的基础上边学边改,从而使纪律、制度从制订之初就是干警们自发的“合意”,即一种自愿遵守的“合同”,用自己签定的“合同”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是天经地义的,这样,就使干警行为从不自愿、不自觉走向自愿、自觉,从背动、消极走向主动、积极。这种发自内心的落实才是真正地落实,从而使每个人的落实变成每个庭室的落实,由每个庭室的落实变成整个法院队伍的落实。经过如此的重洗和整合,我们的队伍就会拧成一股绳,就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工作中迸发出巨大的能动力,而纪律约束、制度建院的最大成效才能以最好的形式表现出来。
七用道德规范人心。高尚品德是一个人一生事业的基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保障。只有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法官,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而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民本思想是法官的执法之基。那么,如何在审判工作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呢?有一篇文章中谈到法官要有“十心”,在此借用一下,笔者认为,简单地说,法官应具备“六心”:第一要有公心,即人们常说公正公平之心。公心是法官基本道德要求,是法官特有的中立性质决定的,因此要用公正公平的眼光和刚直不阿的情操来看待世界上万事万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趋炎附势,不人云亦云,以一颗平常心来区别真伪,明辩是非。?第二要有诚心,即以真诚的心态来对待当事人,不能滥用审判权,不能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而应掏出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人民群众。第三要有热心。在审判工作中,常会遇到人有贫有富,有尊有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的座训。作为法官应“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不推诿嫌弃,不横眉冷对,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热情对待。?第四要有耐心。凡是求助法律的人们,都希望法律公正待他,不受冤屈。由于种种心理活动不一样,喜怒哀乐愁可能都会出现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因此,法官在此时需要用十分的耐心对待他们,切不可怕麻烦、怕唠叨、怕纠缠,而应尽最大可能去说服教育,解释法律,以化解他们心中的郁结。第五要有细心。“于细微处见精神。”对待审判工作,千万不能随随便便,马马虎虎,工作要做到一丝不苟,审理案件前要认真搜集相关的每一个证据,审理案件时要认真思考每一个环节,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让案件无懈可击,把案子办成铁案。第六要有清心。清心寡欲是法官有别于其他职业的显著性标志,法官就要耐得住寂寞,“勿以恶小而为之”,不羡慕花天酒地、不淫于富贵、不屈于权势,知足常乐,淡泊名利才是法官的节操。以上“六心”,是法官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法官职业道德的体现。作为一个法官,必须时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永远发扬以民为本的精神,并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只有这样,才不辱法官之使命,才能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真正成为正义的化身。
八用关爱温暖人心。关心爱护干警是提高队伍合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多年以来加强队伍建设的妙药和良方。关心爱护干警要从点滴入手,不仅要关心干警的进步成长,还要把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关心干警的家庭生活。一要努力提高干警的职级等政治待遇。在现行体制下,法官的职级待遇不是很高,受编制的制约,法院队伍的职务、职级提升局限性很大。过去在参照执行公务员条例的时候,我们只有具有审判资格的干警才能走上行政序列职级,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因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无法评定职级。现在虽然纳入公务员序列,但是对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旧没有相关规定,同时因书记员为招聘,其职级无法确定。这是外部情形。从法院内部来说,近些年来大部分转业干部到法院工作,这些人中绝大部分又没有审判资格,除去工资待遇享受与原职级相当外,行政职级也是无从谈起。因此说,从政治上关心干警势在必行,也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对此,笔者建议要尽力利用现有政策规定和相关人事资源,全力为干警们解决待遇问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公务员序列中有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那么我们法院中没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可以执行此规定,走主任科员与非主任科员的职级,这样,就能解决一批人员的职级待遇;对法警,要参照公安部门的规定,积极与组织部门协商,解决待遇问题;对书记员,要严格按照书记员管理的规定,努力协调,落实待遇。为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还要因地制宜地推进人事改革。以我们法院为例,全院215人有半数以上都是军转干部,为发挥他们的特长,我们推行了政治协理员制度,选派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的转业干部到各庭室担任政治协理员,协助庭长做政治工作,使庭长能够集中精力办案,也是这些军转干部有了用武之地,一举两得,使大家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二要努力改善办公生活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良好的办公生活条件,丰厚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激发干警拼搏的动力。当然,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能丢,要在这个基础上,适当的改善办公生活条件并提高福利待遇。伴随时代发展的步伐,我们法院的硬件建设也要上水平,上档次,这既是提升法院形象的需要,也能为干警们提供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同时,积极为干警谋福利也是法院党组应考虑的重点工作之一。如尽可能的利用政策筹建法院宿舍或经济适用房。此外,在干警的婚丧嫁娶、孩子入学等方方面面尽力出面协调,给予帮助,使干警及其家人时刻感受到法院党组的温暖,感受到法院党组的关心,真正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
九用文化陶冶人心。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人缺少了精神,就等于缺少了灵魂,失去了前进的路标。而精神深受文化的影响和熏陶。法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法官责无旁贷要承担起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因此,法官群体特别需要培养一种良好的司法精神。这种良好的司法精神,需要先进法院文化的指引和熏陶,需要先进法院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抓法院文化建设,抓良好司法精神的培养,就是抓住了“人”这个根本,抓住了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抓住了整个法院建设的根本。先进的文化可使人心凝聚、精神振奋,升华出协力同心、和衷共济的团队精神;没落的文化导致人心涣散、精神萎靡,使一个群体、一支队伍变成一盘散沙,完全失去战斗力。同样,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强有力的粘合剂,它会在法院群体中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每一名法院干警对法院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从而激发出一种志同道合、风雨同舟、步调一致的团队精神,大大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战斗力。目前,我们正在为建过硬的班子、带合格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而努力,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阻力要排除,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特别需要培养和发挥这种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团队精神,这就必须注重发挥先进法院文化的凝聚功能,把人心凝聚在一起,把队伍团结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坚定不移地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凝聚人心、增强合力、激发团队精神新的着力点,作为开发智慧、挖掘潜能、调动积极因素的新的侧重点,作为更新观念、维系忠诚、推进和谐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实施人才战略的新的切入点,以先进的文化指引和支撑法院的长远发展,从根本上提升法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就是要搭建各种学习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法官们广泛涉猎各个领域的知识,同时,开展各种专题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努力扩大法官的知识面,努力提高法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法院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法官,以适应客观形势飞速发展的需要。
十用机制激励人心。机制包括队伍管理、审判工作、纪律约束等多个方面,这里我们要谈的仅限于选人用人及管理机制。改革是法院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激活法院队伍前进的起动机。能适应市场经济大潮的弄潮儿必定是改革后产物。就法院而言,建设一支动车组的队伍,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改革之路,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就是我们的出路。队伍建设问题说到底就是人的建设问题。形势的发展需要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法官队伍,需要一支善协调、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而改革法院现有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管理体制是我们改革的必经之路。选人,我们要坚持走“海选”,而不能搞“派入”,即坚持进人逢进必考,必须公开招录,择优从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品学兼优、致愿从事司法工作的人群中录用,而不能凭一纸调入函就直接派入,长此以往,必将出现“少则寡忧,国将不国”的难堪局面。用人,要真正把胸怀全局、主持正义、德才兼备、无私奉献的人才选用到重要岗位上来。胸怀全局,是要有大局观、政治观,遇人遇事先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从大局出发解决问题,这是第一位的;主持正义,就是要一身正气,秉公而言行,凡事对事不对人,不仅对同事、对当事人,还是对工作、对生活,始终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就是要有德有才,但前提是有德。古人云“德者,才之主也;才者,德之辅也”。为司法官者,德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古来无德有才的为官之人大都是薄情义之辈,祸国殃民,在历史上世代遭人唾骂,故用人德是基础,是根本,德才兼备是标准。无私奉献,是要有无怨无悔、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时刻铭记干工作不是为了谋私利,当官不是为了享清福,而是为了党和人民服务,是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工作舍小家顾大家义不容辞,为人民受苦受累粉身碎骨责无旁贷,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荣辱,这就是我们需要的奉献。在选人用人的基础上,要做的就是改革管理。如何改?我们认为,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实施内引外联。所谓内引,就是要建立完善法院系统内部人才流动机制,主要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流动,横向流动是指某一法院内部或平级法院之间的人员变换,纵向流动指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人员变换。这些变换的目的,旨在建立一种真正“能者有其位、平者尽其责、庸者尽其力”、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体制,实现能者用其才、能者有其位,能者谋其政,能者尽其责。综合部门与业务庭室实现互动,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实现互动,法院与法院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最大化的调动法院队伍的潜力与创造力,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所谓外联,既要借助外力提高自身,又要走出大门广而纳之。借助外力提高自身,就是在积极招纳外部贤才的基础上,借助外界的专业力量来提高法院队伍自身的实力和水平,如共建培训基地、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走出大门广而纳之,就是要走出法院去学习先进经验方法而后择优纳之,使我们的队伍管理始终能与先进的管理接轨,我们的队伍始终能保持先进的行列。此外,还要改革法官考核制度。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考核一直沿用行政化的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进行一次例行考核,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但是,这种考核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实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这种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评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笔者认为,法官考核必须要与法官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法院工作的专业性紧密结合,换句话说,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考核真正到位,真正发挥应有的奖勤罚懒、激励先进作用。首先,要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业务庭室、综合部门都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制定标准,同时各个不同的业务庭室、各个不同的综合部门要制定不同的标准,即考核标准要针对性强、对症下药。其次,要对岗位近似、职务相当的干警制定大体一致的标准,使同类人员有所比较。如对民一、民二、民三这三个庭室,审判职能相当,故在标准制定上上述庭室的庭长、副庭长、法官就应大体一致,这是横向标准;而对民一与刑一、民二与刑二,在案件审级上是一致的,管辖范围是一致的,故在标准制定上上述庭室的庭长、副庭长、法官就应有相同的,这是纵向标准。第三,建立固定的考核组织,一般来讲,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都应是考核组织成员,此外,法院政工部门、纪检部门也应抽调专门人员参与考核工作。这个考核组织要设立办事机构,同时可以按专业分成刑事、民事、行政、综合等几个考核小组,以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第四,建立考核复议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许可干警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对干警的异议,考核要尽快回复,不能无限期拖延。第五,与考核结果相联系,建立相应激励与惩处机制,凡是考核优秀的,在年终奖励、竞争上岗、职务职级调整等方面要给予关注、倾斜,对考核结果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批评,引导其走上正确的发展轨道。
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笔者在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打造动车组法院队伍的构想,以期建设和谐高效公正文明的法院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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