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2009-06-03 16:08: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晓芬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各项工作尤其是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文拟从法院队伍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因、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如何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粗浅论述。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队伍建设的缘由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首先,树立科学发展观是确保新时期法院建设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需要。其次,树立科学发展观是提升法院建设工作水平的需要。最后,树立科学发展观是解决法院建设面临困难和问题的需要。
二、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根据2002年7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各项措施,队伍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但是,总的来说,在队伍建设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用人机制有缺陷。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从政绩看德才,把坚持科学发展观,吃苦耐劳,并且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既看审判工作的情况,又看队伍建设的情况。真正把那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优秀干警选拔出来,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二,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从队伍的学历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较少,也即科班出身的干警非常有限。从干警专业素质来看,审判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
其三,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我国,每年都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因此,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墨守陈规”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我们迫切需要的是那些能够通过不断汲取新知识来完善自身的勤奋学习的法官。
三、怎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人民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怎样实现以科学发展观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呢?
一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干警,要予以重任;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法院工作。“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是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指导思想,也是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法院工作的总纲领。
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干部思想建设上。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就要用科学发展观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增强司法公开力度和审判工作效率,让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感受到司法公正,以高效体现公正,以公正赢得权威,以权威保障公正。
五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法院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约束。
六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基层法院调研工作之中。近年来,不少基层法院都在调研工作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要使调研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就必须大力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调研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选调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喜欢钻研学习、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和写作水平的干警充实到各级法院调研工作队伍中,基层法院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要抓紧把研究室设立起来,没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也应当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为调研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配备所需要的硬件设施,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四、结束语
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只有解决好了队伍建设的问题,才能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作者单位: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队伍建设的缘由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首先,树立科学发展观是确保新时期法院建设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需要。其次,树立科学发展观是提升法院建设工作水平的需要。最后,树立科学发展观是解决法院建设面临困难和问题的需要。
二、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根据2002年7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各项措施,队伍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但是,总的来说,在队伍建设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用人机制有缺陷。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从政绩看德才,把坚持科学发展观,吃苦耐劳,并且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既看审判工作的情况,又看队伍建设的情况。真正把那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优秀干警选拔出来,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二,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从队伍的学历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较少,也即科班出身的干警非常有限。从干警专业素质来看,审判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
其三,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我国,每年都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因此,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墨守陈规”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我们迫切需要的是那些能够通过不断汲取新知识来完善自身的勤奋学习的法官。
三、怎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人民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怎样实现以科学发展观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呢?
一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干警,要予以重任;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法院工作。“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是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指导思想,也是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法院工作的总纲领。
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干部思想建设上。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就要用科学发展观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增强司法公开力度和审判工作效率,让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感受到司法公正,以高效体现公正,以公正赢得权威,以权威保障公正。
五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法院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约束。
六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基层法院调研工作之中。近年来,不少基层法院都在调研工作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要使调研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就必须大力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调研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选调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喜欢钻研学习、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和写作水平的干警充实到各级法院调研工作队伍中,基层法院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要抓紧把研究室设立起来,没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也应当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为调研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配备所需要的硬件设施,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四、结束语
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只有解决好了队伍建设的问题,才能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作者单位: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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