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法院“三结合”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2009-04-20 14:40:30
中国法院网讯 (余敬海) 日前,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周密部署,突出“三个结合”,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一是从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庭审笔录、审理报告等各个最基础的环节入手,纠正不规范行为。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求每名干警撰写一篇以上必得体会或理论文章,努力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案件差错,进行责任分析、责任追究。四是加强督查,通过工作督查,使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一是不断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探索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及时的民意沟通与表达机制。四是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诉访分离的信访工作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持“三个至上”司法指导思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大讨论。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分部门、分层次、分环节,严肃查纠、揭摆、剖析、清理法院队伍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遮羞护短,让每一位干警认识上真正过关,言行上真正过硬,真正承担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人民法官的责任,从而实现建设风清气正的法院机关、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的目标。
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一是从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庭审笔录、审理报告等各个最基础的环节入手,纠正不规范行为。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求每名干警撰写一篇以上必得体会或理论文章,努力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案件差错,进行责任分析、责任追究。四是加强督查,通过工作督查,使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一是不断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探索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及时的民意沟通与表达机制。四是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诉访分离的信访工作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持“三个至上”司法指导思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大讨论。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分部门、分层次、分环节,严肃查纠、揭摆、剖析、清理法院队伍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遮羞护短,让每一位干警认识上真正过关,言行上真正过硬,真正承担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人民法官的责任,从而实现建设风清气正的法院机关、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