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农”
2009-04-03 16:04:43
中国法院网讯 (张勇)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三农”生产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农纠纷113件,其中,巡回审理90余件,调撤率达85%,平均审限仅为21天,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开通了“三农服务热线”电话,实行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加大巡回立案力度,开展上门立案,使群众诉讼少跑冤枉路;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解决好婚姻、赡养、相邻权等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生产两不误;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调解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并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将法院调解、人民调解、陪审员参与调解,邀请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有机结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对于经济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
同时,该院在全县乡镇驻地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开展咨询导诉、接待信访、代立案、庭前调解等服务,听民声解民忧,赢得群众好评。
该院开通了“三农服务热线”电话,实行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加大巡回立案力度,开展上门立案,使群众诉讼少跑冤枉路;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解决好婚姻、赡养、相邻权等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生产两不误;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调解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并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将法院调解、人民调解、陪审员参与调解,邀请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有机结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对于经济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
同时,该院在全县乡镇驻地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开展咨询导诉、接待信访、代立案、庭前调解等服务,听民声解民忧,赢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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