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三个贯穿始终"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2009-03-31 15:51:33
     中国法院网讯 (抚州中院宣)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以市委提出的“全力主攻两区、加快建设两城、坚持突出两抓、实现四个突破、达到两个确保”为目标,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弘扬井冈山精神”的主题要求,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坚持“三个贯穿始终”,大力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坚持把“提高认识”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探索建立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培训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司法实务培训,使干警对学习实践活动在政治上认同,在理论上认同,在情感上认同,并积极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举办一次“读书会”,帮助干部提升学习阅读能力;请党校教授讲一堂专题讲座,深入剖析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精髓;撰写一篇学习心得,让干部学有所思,指导实践;举办一场学习讨论会,创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理论实践交流平台。

  坚持把“转变作风”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与机关作风效能年活动同落实、同促进、同考核,切实改善队伍作风,引导干警更新司法理念,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科学稳定发展的能力。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警到豫章监狱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深入基层法院调研,找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思想问题、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机制问题,正确处理被动司法与司法服务、坐堂问案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

  坚持把“虚事做实”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以人民满意与否为基本标尺,以提高法院公信力为基本目标,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司法效率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庭审观摩评比,加强对干警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考核;通过开通院长热线、院长信箱和发放诉讼指南,方便、指导群众诉讼,保障群众的正常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意识;通过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爱民为民活动,从经济上、生活上帮助困难群众,提高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贴近程度。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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