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让司法走近民众
——江西弋阳县法院巡回审判工作侧记
2008-12-09 10:56: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志东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搞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把巡回审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7年全院结案1049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731件,巡回审判案件达200余件;截止2008年11月30日止,全院结案1630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978件,巡回审判案件达余件316,占民商事案件的32.3%。
加强领导规范制度 打造司法便民好平台
巡回审判作为一项充分贯彻“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司法制度,它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精神,也使法院的司法资源得以更好的利用,体现了效益理念。
为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优势,2007年8月份,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涵盖全县16个乡镇所有偏远乡村的26个巡回审判联系点,院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到现场为各巡回审判联系点共同揭牌,在全县形成很大反响。院领导还亲自带头巡回办案,经常督促、检查巡回审判工作。
通过相继出台有关巡回审判的工作制度,该院逐渐形成了相对规范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其中,《巡回办案制度》对巡回审判的办案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巡回审判联系点制度》、《巡回办案联络员工作制度》则分别对巡回审判联系点的设置、联络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巡回办案调解制度》要求法官在巡回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达到案结事了目标,《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巡回审理工作制度及考评办法》等对领导巡回办案制度,开展巡回审判管理考评进行了更系统的规范。正是这些制度,使该院的巡回办案方式在具体运行程序、方式措施、考评督查等方面有章可循,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
今年4月,该院取得县委、人大、政法委支持,将原有26个巡回审判联系点进行延伸,在全县选拔聘用了159名涵盖所有乡镇每个村委会、居委会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纠纷、送达文书、传唤当事人等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帮助法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增强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和“教导员”的作用。该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构建司法协助网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司法协助网络建设情况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为该院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和司法网络建设提供了更扎实的政策支撑。据此,该院实现了巡回审判与司法协助网络建设的有机融合,构建起了一个覆盖全县的司法为民平台。
多管齐下狠抓落实 深化巡回审判好举措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制度的最大效用,该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多管齐下,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人、财、物等方面向巡回审判工作倾斜。该院调配优秀年轻干警下法庭,扩大法庭受案范围;对大多数民商事案件,法庭可自行立案、就地开庭、自行执行;巡回审判点上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官联系电话,为巡回审判配备便民联系卡、诉讼须知和巡回审判横幅,方便巡回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制作全县司法联络员、法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通讯录,邀请当地电视台记者对巡回审判和司法协助网络建设等重大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影响,提高人民群众对巡回审判工作的认可度。
实行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制度。该院每位院领导都分别挂靠2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工作,亲自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审理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如今年4月24日,该院7名院班子成员同时分赴相应的巡回审判点,集中进行巡回办案,审结了8起案件,且都实现了当日开庭、当日合议、当日宣判,案结事了,为全院法官树立了巡回审判、高效办案的榜样。
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评。该院定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询问了解、查看资料等方法,从巡回办案数量、有关巡回审判的信息调研宣传、资料积累、社会效果等方面开展巡回工作考评,有效地保证了巡回办案数量和效果。
争取多方支持,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在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中,该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及时与基层组织沟通。从设立巡回审判点、选聘联络员到平时开展的每一次巡回审判活动,都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如选聘159名的司法联络员,广泛听取了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群众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这些司法联络员大都是村组干部,政治素质高、为民服务意识强、在当地有较高社会威望,具有熟悉民情、便于解决纠纷的优势,为该院开展巡回审判,构建覆盖全县每个村委会的司法协助网络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举多得初显成效 取得司法为民好效果
有效调处民间纠纷,平衡利益关系。2007年8月份以来,该院人民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活动,有案审案,无案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巡回回访当事人,进行涉诉信访矛盾排查,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司法救助等,下乡巡回办案300多件次,通过巡回审判已审理的民事案件占人民法庭全年全庭结案总数的35%以上。在已审结的巡回审理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约占70%,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务报酬纠纷等案件约占30%,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农村、化解在基层。
生动开展法制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实行巡回审判工作以来,该院巡回法庭先后走访辖区乡村80多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多份,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今年3月20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在旭光乡农贸市场前,对该乡乌石村村民李某失火毁林案就地进行公审,附近几百名村民参加了旁听,极大增强了当地农民的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利用巡回审理之机,该院强化了与各乡镇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同时他们也及时向该院反映辖区内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7月21日上午,该县曹溪镇司法联络员找到法院院长,反映其所在辖区的宋三泉与刘茶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了解情况后,带领相关部门同志下乡,及时做好当事人对的调解工作。
开展巡回审判,扩大了该院的影响。通过巡回审判的平台,该院法官今年在各类报刊网站上,撰写与其有关的宣传调研信息20余篇,极大提升了该院的形象。同时,该院巡回审判工作也受到了上级法院、兄弟法院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江苏、新疆等兄弟法院也曾来人或来函学习借鉴该院巡回审判有关工作和有关做法。
2007年全院结案1049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731件,巡回审判案件达200余件;截止2008年11月30日止,全院结案1630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978件,巡回审判案件达余件316,占民商事案件的32.3%。
加强领导规范制度 打造司法便民好平台
巡回审判作为一项充分贯彻“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司法制度,它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精神,也使法院的司法资源得以更好的利用,体现了效益理念。
为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优势,2007年8月份,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涵盖全县16个乡镇所有偏远乡村的26个巡回审判联系点,院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到现场为各巡回审判联系点共同揭牌,在全县形成很大反响。院领导还亲自带头巡回办案,经常督促、检查巡回审判工作。
通过相继出台有关巡回审判的工作制度,该院逐渐形成了相对规范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其中,《巡回办案制度》对巡回审判的办案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巡回审判联系点制度》、《巡回办案联络员工作制度》则分别对巡回审判联系点的设置、联络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巡回办案调解制度》要求法官在巡回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达到案结事了目标,《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巡回审理工作制度及考评办法》等对领导巡回办案制度,开展巡回审判管理考评进行了更系统的规范。正是这些制度,使该院的巡回办案方式在具体运行程序、方式措施、考评督查等方面有章可循,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
今年4月,该院取得县委、人大、政法委支持,将原有26个巡回审判联系点进行延伸,在全县选拔聘用了159名涵盖所有乡镇每个村委会、居委会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纠纷、送达文书、传唤当事人等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帮助法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增强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和“教导员”的作用。该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构建司法协助网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司法协助网络建设情况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为该院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和司法网络建设提供了更扎实的政策支撑。据此,该院实现了巡回审判与司法协助网络建设的有机融合,构建起了一个覆盖全县的司法为民平台。
多管齐下狠抓落实 深化巡回审判好举措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制度的最大效用,该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多管齐下,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人、财、物等方面向巡回审判工作倾斜。该院调配优秀年轻干警下法庭,扩大法庭受案范围;对大多数民商事案件,法庭可自行立案、就地开庭、自行执行;巡回审判点上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官联系电话,为巡回审判配备便民联系卡、诉讼须知和巡回审判横幅,方便巡回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制作全县司法联络员、法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通讯录,邀请当地电视台记者对巡回审判和司法协助网络建设等重大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影响,提高人民群众对巡回审判工作的认可度。
实行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制度。该院每位院领导都分别挂靠2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工作,亲自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审理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如今年4月24日,该院7名院班子成员同时分赴相应的巡回审判点,集中进行巡回办案,审结了8起案件,且都实现了当日开庭、当日合议、当日宣判,案结事了,为全院法官树立了巡回审判、高效办案的榜样。
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评。该院定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询问了解、查看资料等方法,从巡回办案数量、有关巡回审判的信息调研宣传、资料积累、社会效果等方面开展巡回工作考评,有效地保证了巡回办案数量和效果。
争取多方支持,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在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中,该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及时与基层组织沟通。从设立巡回审判点、选聘联络员到平时开展的每一次巡回审判活动,都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如选聘159名的司法联络员,广泛听取了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群众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这些司法联络员大都是村组干部,政治素质高、为民服务意识强、在当地有较高社会威望,具有熟悉民情、便于解决纠纷的优势,为该院开展巡回审判,构建覆盖全县每个村委会的司法协助网络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举多得初显成效 取得司法为民好效果
有效调处民间纠纷,平衡利益关系。2007年8月份以来,该院人民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活动,有案审案,无案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巡回回访当事人,进行涉诉信访矛盾排查,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司法救助等,下乡巡回办案300多件次,通过巡回审判已审理的民事案件占人民法庭全年全庭结案总数的35%以上。在已审结的巡回审理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约占70%,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务报酬纠纷等案件约占30%,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农村、化解在基层。
生动开展法制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实行巡回审判工作以来,该院巡回法庭先后走访辖区乡村80多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多份,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今年3月20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在旭光乡农贸市场前,对该乡乌石村村民李某失火毁林案就地进行公审,附近几百名村民参加了旁听,极大增强了当地农民的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利用巡回审理之机,该院强化了与各乡镇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同时他们也及时向该院反映辖区内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7月21日上午,该县曹溪镇司法联络员找到法院院长,反映其所在辖区的宋三泉与刘茶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了解情况后,带领相关部门同志下乡,及时做好当事人对的调解工作。
开展巡回审判,扩大了该院的影响。通过巡回审判的平台,该院法官今年在各类报刊网站上,撰写与其有关的宣传调研信息20余篇,极大提升了该院的形象。同时,该院巡回审判工作也受到了上级法院、兄弟法院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江苏、新疆等兄弟法院也曾来人或来函学习借鉴该院巡回审判有关工作和有关做法。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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