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和谐司法
2008-12-05 13:45:36
     中国法院网讯 (刘永强)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通过实行全程调解机制、推行全程释法答疑机制和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和谐司法,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一是实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和执行的始终,做好庭前调解、做细庭中调解、做足庭后调解、做活判后和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

  二是推行全程释法答疑机制。将释法答疑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做好立案提示、判前说理、判后答疑、执行释明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将司法为民便民贯穿于诉讼、执行的每个节,因时制宜地设立“速裁法庭”、“夜间法庭”、“流动法庭”等便民法庭,采取巡回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传等便民措施,解决好群众告状难、诉告无门的问题;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在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的同时,努力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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