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是大学习大讨论的重要课程
2008-06-20 11:37: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卿
  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公正与效率”、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裁判公信力的重要基础性和必然连续性工程。目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既要引导法官全面准确地领会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政治原则和重大战略部署,又要结合基层法院工作的特点,把对法官的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课程,融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并以该活动为契机,形成和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5月27日,党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下简“工作规划”),这是对法官队伍进行廉政教育的理论依据和操作规范。江西省高院近日也向全省法院的法官编发了《法院干部廉洁教育读本》,该读本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老一辈革命家廉洁风范、中国历史著名清官廉政轶事、外国反腐参考、优秀法官事迹、警示教育案例、廉文欣赏、反腐倡廉规定和制度等八个方面丰富了法官廉政教育的内容。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好《工作规划》,重温我党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古今清廉风范,用好警示案例,使廉政教育起到高举旗帜、坚定信念、提高觉悟、规范行为的综合效果。

  把对法官队伍进行廉政教育融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不仅要解决目前法官队伍中可能存在的不廉政不勤政问题,而且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增强法官的自我防腐能力,建立和健全预防不廉不洁的长效惩防腐败的机制,才能使全体法官自觉把廉政建设作为必修课,才能使法官时刻绷紧清廉防腐这根弦。

  从基层法院的视角考虑,建立和健全廉政教育、惩防腐败长效机制,应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重要环节。

  首先,理念教育。这是思想意识基础。因为教育是制订、执行制度,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监督,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基础。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潜移默化之功,对养成廉政行为发挥主导作用,是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通过教育,可以使法官正确处理好把握重点和覆盖全社会、教育与制度、长期性与阶段性、继承与创新、自身力量和整体合力五个方面的关系,使廉政教育、反腐创廉,持之以恒、育有所成。

  第二,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体系的体现。反腐倡廉制度应该一个严密的体系,包括法官“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就基层法院而言,在制订制度时,既要以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条例等为依据,又要使机制的触角伸延到立案、审判、执行、综合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机制便于执行和有效执行。

  第三,监督到位。强化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是廉政建设体系的长效机制之一。监督到位,一般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是严格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和人民法院的法官惩戒制度,警醒法官廉洁自律。其二是教育法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要听得进批评和意见,能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其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对发生在法官队伍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钱权交易以谋私利案件、徇私枉法或故意拖延结案案件、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案件,要坚持执法执纪人人平等的原则,严肃查处,并按案件性质适格以政纪、党纪或刑罚处罚,该免职的免职,该清除的清除,决不能让害群之马影响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法官队伍健康成长。之所以将廉政教育纳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课程,旨在使该项活动收到切实提高法官廉政意识,起到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的实效。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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