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借款起纷争 抗拒执行被拘留
2008-05-13 16:23: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朝圣 贺德威
  刘某向父亲刘老汉借钱不还,并拒绝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近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刘老汉共有四男一女,其中女儿刘某是老小,但也早已出嫁。2006年7月刘某为做生意向刘老汉借款17000元。此后,刘某再也不提还钱的事。2007年6月,刘老汉买农用三轮车急需用钱,就向刘某索要此笔借款,可是刘某非但不还钱,还辱骂刘老汉平日里偏心,对其不好。后来刘老汉又多次向刘某索要,但刘某就是拒不给付。刘老汉无奈之下将女儿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并耐心的向她讲解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可是刘某对此是置若罔闻,且态度极其蛮横。鉴于刘某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妨碍法官执行,法院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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