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服“老赖”的四年较量
——记虎丘法院一起百万大案的艰难执行过程
2008-03-19 15:50: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文杰 张新阶
一起标的达百万元的执行案件,因被执行单位吊销执照无可供执行财产而陷入僵局,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雷某却另开了家公司,照样住豪宅开名车并抗拒执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的两任执行法官在长达四年时间里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畏艰难反复较量终于降服了老赖,一举执行到位80万元现金达成执行和解结案。
2004年8月,苏州华宇公司与北京燕达集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因“非典”中止审理等波折,最终确定北京燕达应支付工程款103万余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华宇公司随即申请虎丘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北京燕达在苏州无可供执行财产,虎丘法院依法委托北京朝阳法院执行。不久,朝阳法院回函称经调查北京燕达已吊销营业执照,在北京亦无可执行财产。案件第一次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查询工商材料寻找线索,发现北京燕达由雷某等三自然人投资成立。2001年3月,北京燕达又与雷某合资成立上海燕达公司。目前上海燕达由雷某等三自然人为股东,雷某任法定代表人。
执行法官决定转赴上海执行。经赴上海工商局查询获知,上海燕达与北京燕达无法律上的资合性联系,但雷某作为的股东有义务对北京燕达进行清理。理清执行思路后,执行法官多次向雷某发出传票,但其不予理睬。2005年6月,执行法官驱车赶到上海燕达公司传唤雷某,但其得知后拒不见面,并指使手下员工围攻法官,随后又关上大门不让警车出去。为避免局面失控,保证人身安全,执行法官只得在奉贤法院和当地警方的保护下撤离。
根据雷某抗拒执行的情况,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拘传到庭并视情况予以拘留。经调查摸清了雷某住上海徐汇区某高档小区,每天早晨七点半出门。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后,再次赶赴上海,于一大清早把雷某堵在家中,但其拒不开门。执行法官联系了当地徐汇法院和警方做其工作,但雷某仍不开门并找来公司员工阻扰法官执行。僵持之下,法官当即决定请上海110锁匠强行开门。此时,燕达公司员工在楼下突然大呼“有人跳楼”。执行法官赶到楼下查看,只见雷某房间一女子已经趴在窗台上作势欲跳楼逃跑。为了防止出现因执行发生的意外事件,慎重起见执行法官决定立即中止强制执行措施,本案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时间转眼到了2007年,案件执行仍无进展,法院决定更换承办人。新的承办法官专程赴上海调查,从相关工商材料显示,认为雷某对北京燕达有抽逃出资嫌疑。要想执结本案必须将雷某传唤到庭。在查清雷某已移居上海徐汇区另一高档小区后,法官准备在年前再赴上海执行,由于突遇暴雪气候只得暂缓。
2008年3月5日,为避免再次拘传失败,执行小组先到雷某住宅小区踏勘现场,并研究了三套拘传方案。2月6日清晨,执行人员来到小区门口守候,在寒风中站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见动静。8点多钟,守候在雷某楼下的执行员传来信息,雷某车辆已向外开出。全体人员立即兴奋起来,进入战斗状态。当门卫示意停车并确认为雷某本人后,执行人员行动迅速,将手铐铐到雷某腕上,并将其带至警车上。整个过程干脆利索,不到两分钟。五分钟后,执行法官将其带至徐汇法院执行庭。
在徐汇法院执行庭,雷某仍然百般抵赖不愿履行判决。执行法官从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法理上进行法律释明,指出其抽逃出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雷某被击中要害态度有了转变,但所提方案仍不切实际。在徐汇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法官决定对雷某实施拘留,雷某终于服贴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雷某叫员工当即送来80万元汇票了结此案。
从当事人诉讼至今历时7年,从进入执行花了4年时间,期间执行法官6次赴上海,3次强制执行,不畏艰难,不言放弃,以高度的责任心与老赖反复较量,终于捍卫了法律尊严。
2004年8月,苏州华宇公司与北京燕达集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因“非典”中止审理等波折,最终确定北京燕达应支付工程款103万余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华宇公司随即申请虎丘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北京燕达在苏州无可供执行财产,虎丘法院依法委托北京朝阳法院执行。不久,朝阳法院回函称经调查北京燕达已吊销营业执照,在北京亦无可执行财产。案件第一次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查询工商材料寻找线索,发现北京燕达由雷某等三自然人投资成立。2001年3月,北京燕达又与雷某合资成立上海燕达公司。目前上海燕达由雷某等三自然人为股东,雷某任法定代表人。
执行法官决定转赴上海执行。经赴上海工商局查询获知,上海燕达与北京燕达无法律上的资合性联系,但雷某作为的股东有义务对北京燕达进行清理。理清执行思路后,执行法官多次向雷某发出传票,但其不予理睬。2005年6月,执行法官驱车赶到上海燕达公司传唤雷某,但其得知后拒不见面,并指使手下员工围攻法官,随后又关上大门不让警车出去。为避免局面失控,保证人身安全,执行法官只得在奉贤法院和当地警方的保护下撤离。
根据雷某抗拒执行的情况,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拘传到庭并视情况予以拘留。经调查摸清了雷某住上海徐汇区某高档小区,每天早晨七点半出门。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后,再次赶赴上海,于一大清早把雷某堵在家中,但其拒不开门。执行法官联系了当地徐汇法院和警方做其工作,但雷某仍不开门并找来公司员工阻扰法官执行。僵持之下,法官当即决定请上海110锁匠强行开门。此时,燕达公司员工在楼下突然大呼“有人跳楼”。执行法官赶到楼下查看,只见雷某房间一女子已经趴在窗台上作势欲跳楼逃跑。为了防止出现因执行发生的意外事件,慎重起见执行法官决定立即中止强制执行措施,本案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时间转眼到了2007年,案件执行仍无进展,法院决定更换承办人。新的承办法官专程赴上海调查,从相关工商材料显示,认为雷某对北京燕达有抽逃出资嫌疑。要想执结本案必须将雷某传唤到庭。在查清雷某已移居上海徐汇区另一高档小区后,法官准备在年前再赴上海执行,由于突遇暴雪气候只得暂缓。
2008年3月5日,为避免再次拘传失败,执行小组先到雷某住宅小区踏勘现场,并研究了三套拘传方案。2月6日清晨,执行人员来到小区门口守候,在寒风中站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见动静。8点多钟,守候在雷某楼下的执行员传来信息,雷某车辆已向外开出。全体人员立即兴奋起来,进入战斗状态。当门卫示意停车并确认为雷某本人后,执行人员行动迅速,将手铐铐到雷某腕上,并将其带至警车上。整个过程干脆利索,不到两分钟。五分钟后,执行法官将其带至徐汇法院执行庭。
在徐汇法院执行庭,雷某仍然百般抵赖不愿履行判决。执行法官从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法理上进行法律释明,指出其抽逃出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雷某被击中要害态度有了转变,但所提方案仍不切实际。在徐汇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法官决定对雷某实施拘留,雷某终于服贴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雷某叫员工当即送来80万元汇票了结此案。
从当事人诉讼至今历时7年,从进入执行花了4年时间,期间执行法官6次赴上海,3次强制执行,不畏艰难,不言放弃,以高度的责任心与老赖反复较量,终于捍卫了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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