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2020-05-12 14:43:27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战略部署,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我院2020年度设立“新时代加强人民法院政治与文化建设研究”等14个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研究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党和国家战略部署实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妥善应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审判执行疑难复杂问题等方面对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学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并均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我院2019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内容相同课题的,不接受本次申报。

  (三)法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合申报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有配套经费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四、研究期限

  1.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五、申报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以从本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中下载),并于5月31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0份)及申请人资格证明等申请材料寄送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指定邮箱,标题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

  2.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张音

  联系电话:(010)67557210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电子邮箱:zgfykt@163.com

  附件:

  1.《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研究重点》

  2.《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