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跨区域执行规定助力提升工作质效
2020-05-10 14:37:4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杨宇
 

学习传达会场。杨海兰 摄

5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跨区域指挥管理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即日起在全省法院建立跨区域指挥管理执行案件的工作机制。江西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就该规定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进行了解读。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

  会议指出,江西高院《跨区域指挥管理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建立执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该省实际制定的。

  会议强调,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执行工作的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江西省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跨区域指挥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加强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事项委托、执行指挥等工作和执行人员、司法警察、执行装备的集中统一使用,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会上,干警们纷纷发言,表示要学好用好这一执行武器,为提升该院执行工作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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