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协调会”巧执涉村委会案
2007-03-23 15:57:42
中国法院网讯 (王军) 涉村委会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江西省峡江县法院在对辖区农村案件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与乡镇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制定了执行协调会的实施方案。通过采取该办法,峡江县法院的涉村委会案件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行协调会由乡镇政府与峡江县法院执行局共同组织,每季举行一次,由乡镇主要领导主持,峡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和各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协调会上,法院执行人员会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宣读法律条文、讲解案例的方式告知涉案村委会负责人,乡镇的领导也对涉案村委会的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督促其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并规定涉案村委会将案款交到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统一交到法院。采取执行协调会的办法,一是加强了乡镇政府的协调监督作用和涉案村委会的履行意识,二是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通过采取该办法,峡江县法院的涉村委会案件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峡江县仅巴邱镇各村案件未执结标的就有65万元,有的案件中止时间达10年以上,在200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季度执行协调会过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峡江县法院就收到了巴邱镇的执行案款37.5万元,得到了被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执行协调会由乡镇政府与峡江县法院执行局共同组织,每季举行一次,由乡镇主要领导主持,峡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和各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协调会上,法院执行人员会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宣读法律条文、讲解案例的方式告知涉案村委会负责人,乡镇的领导也对涉案村委会的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督促其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并规定涉案村委会将案款交到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统一交到法院。采取执行协调会的办法,一是加强了乡镇政府的协调监督作用和涉案村委会的履行意识,二是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通过采取该办法,峡江县法院的涉村委会案件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峡江县仅巴邱镇各村案件未执结标的就有65万元,有的案件中止时间达10年以上,在200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季度执行协调会过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峡江县法院就收到了巴邱镇的执行案款37.5万元,得到了被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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