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程序下发粮补款 镇政府成被告
东阿县法院调结一起涉粮补款案
2006-07-04 16:25:04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周华)  不按程序下发粮食直补款,镇政府被推上被告席。7月3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涉粮补款案件,该县大桥镇魏瓮村村民王吉泉从镇政府领到了81.6元粮补款。

  王吉泉是一位信法律、爱较真的农民。2006年6月24日,镇政府扣发了他2004年的粮食直补款81.6元,被倔老汉推上了被告席。

  经法院审理查明,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种粮直补政策,2004年王吉泉应得种粮直补款81.6元,镇政府在发直补款过程中,只是在村里用广播通知种粮户领取,未通知到每个种粮户,未按程序下发,致使王吉泉未按时领到直补款。经法院协调,镇政府主动认错,及时补发了王吉泉应得的粮食直补款,至此王吉泉撤诉息事。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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