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窖跌瘫村妇 法官明断主人
窖主担责50%赔偿6万
2005-12-15 16:22:18
     中国法院网讯 (刘赞芳 白旭春)  村妇张当子走在路上时突然跌入了一个黑洞失去知觉,醒来时已经腰椎骨折并截瘫。经查,这黑洞原来是一个苹果地窖的排气孔,而这个地窖是谁的却没人承认。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无主苹果窖致人损害案件。

  河南省灵宝市寺河乡因盛产高山苹果远近闻名,各家各户几乎几乎都建有存放苹果的地窖。2004年8月9日早上,35岁磨湾村妇女张当子一大早到本村东洼岭上砍柴,因坡上杂草丛生,张当子行走间突然掉入一个黑洞中失去了知觉,幸而被路过的村邻发现,送往医院抢救。张当子经诊断为腰椎骨折并截瘫,为此,她住院治疗52天,花去医疗费2万元。后张因经济困难在家仍继续服药,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等级。

  出院后,张当子听说苹果窖是同村温海青的,就要求温赔偿损失,但温海青夫妇却说苹果窖不是自己的,不该赔偿。张当子又找到温海青的哥哥温海合,其弟温海燕,但都因同样的理由遭到拒绝。张当子无奈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温海清夫妇与温海合、温海燕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31236.84元的50%,即65618.42元。

  法院审理查明,温氏三兄弟之母武振华一生共有6个子女,即长子温海合、次子温海青、三子温海燕和三个女儿。1986年,温海合的父亲去世,他也已与母亲分家生活。1987年正月,武振华请人帮忙在东洼岭上建造了一孔苹果窑,排气孔顺坡势通上,与地面相平,未设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当时与母亲武振华共同生活的温海青、温海燕及其妹温海霞,都尚未成年。1990年,温海青成家,自己另购四间房屋,自己住两间,其母和其弟妹居住另两间。

  因1987年所建的苹果窑土质疏松,常掉土,只能存放质量较差的苹果,武振华托人又另建一孔苹果窑,土质较好,经常存放一些质量较好的苹果。1993年8月,温海青夫妇与武振华分家。经协商,温海青夫妇分得土质较好的一孔窑存放苹果。土质较差的那孔窑留给了其母武振华及其弟温海燕、妹妹温海霞共同使用。

  1999年8月武振华去世。2000年正月,温海霞出嫁,温海燕也外出打工,其母留下的那孔窑一直无人管理。2001年,温海青夫妇替温海燕代管果树。 

  2003年,村民段当奎曾向温海青夫妇打招呼,在其母留下的苹果窑里放鸡粪,原告张当子也曾在该窑存放南瓜。2004年8月8日早上,原告张当子在该窑上面砍树枝时,不慎掉进该窑的通风洞里。造成伤残二级。

  法院认为,武振华在建苹果窑时,将苹果窑排气孔出口没有伸出地面,而是与地面相平,也没有建安全防护措施,已留下潜在的安全隐患。武振华生前与被告温海燕共同生活,温海燕对该窑当然享有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武振华去世后,武振华的其他子女对该窑均无主张所有权,视为该窑仍为被告温海燕所有。被告温海燕已是成年人,对该窑排气孔存在的潜在危险应有清醒的认识,而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持放任态度,存在主观过失,致原告张当子掉入该窑排气孔造成二级伤残,理应承担原告合理部分的经济损失。故法院判决温海燕承担原告损失的一半即65618.42元,同时驳回原告张当子要求被告温海青夫妇与温海合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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