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回忆:好法官唐汉华
2004-02-24 11:4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 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我叫邱海,是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唐汉华同志生前的同事。

  2003年7月23日凌晨,老唐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与疾病顽强抗争中永远地离我们而去了。我们无不为这位优秀的战友匆忙走完人生道路而潸然泪下,悲痛不已!

  唐汉华同志从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到军营普通战士,从一个转业军人到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他五十三年的人生历程,始终奏响着奋斗进取、无私奉献、情为民系、权为民用的旋律。他总是干一行、爱一行,凭着坚强的毅力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出色地完成了从转业军人到优秀法官的角色转换,荣获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攀枝花市‘严打’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唐汉华同志办案讲公正、讲质量、讲效率,心里始终装着普通老百姓。他审理的案件上千件,平均审理期限不超过 30天,多数案件在一周内审结,从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从没办过一件错案,件件案件都是“铁案”。他经常说:“老百姓有冤才打官司,我们一定要把案子办好。把工作做细点,把案子办快点。多耽误一天,就多增加一天的费用。”去年1月,一名中年妇女走进了行政庭办公室,她叫黄春仙,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代理人,黄春仙的父亲黄开苏在一场车祸中瘫痪住院治疗,母亲将肇事方赔偿的4万元赔偿金隐藏起来,拒不支付医疗费用。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黄开苏起诉到东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返还赔偿金。老唐接手该案的当天正在生病,当他了解到当事人急需拿到赔偿金治病时,不顾身体病痛,立即投入调查、取证工作。因为原告无法确切提供存款银行,老唐仅凭着被告人的名字,经过十余天的努力,先后查遍了炳草岗、九附六一带的二十多家银行及储蓄所,终于找到了被告转移的赔偿金,并冻结了这笔款项。随后,老唐又到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和仁和医院等地,四处寻找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案子判了下来,黄开苏胜诉了。老唐在判决书生效的次日,就及时将被告履行的赔偿金送到了黄开苏的手中,及时解决了黄开苏的治疗经费困难。案件从受理到审结、执行仅17天。之后,原告方多次邀请唐汉华吃饭都被婉言谢绝。为了表示感谢,黄春仙给老唐送来了1000元钱,她把钱往老唐手里一塞,转身就跑开了。老唐当即把钱交到了审判监督庭,并及时退还给了黄春仙。黄春仙给法院送来一面写着“伸张正义顺民意,执法无私得人心”锦旗。它向我们诉说着一名优秀法官为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所急,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民事案件类型复杂,工作量大,民事纠纷又大多发生在偏僻的山村,这常常给调查、取证、调解、开庭带来很大的困难。与唐汉华共过事的人都知道他的办案风格:雷厉风行,不厌其烦;今天能干的事,绝不拖到明天;一接手案子,就加班加点地工作,白天时间不够,就利用晚上、周末的时间阅卷,分析案情,制作法律文书。在他办案的背后,不仅有着不厌其烦的耐心劝导,还有着对法律的熟悉和办案的技巧,对当事人有一颗高度负责的心。2001年,老唐接手了一起异地离婚案件,被告远在凉山州荞窝监狱大荞窝中队服刑。为了及早审结此案,老唐拖着虚弱的身子,经过8个多小时的颠簸,来到荞窝监狱。当时,天上飘着细雨,同事们都觉得很累了,想住一夜再赶往被告服刑的中队。可老唐却坚持立即赶到中队处理此案,在他的坚持下,大家又冒雨在山路上徒步行2个多小时赶到了目的地。他们顾不上吃晚饭,在监狱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双方调解离婚达成协议。已经到了深夜,他们才匆匆吃了一碗面条。原、被告被老唐他们的这种尽心尽职、一心为民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

  老唐经历了多次岗位调换,但他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一如既往地任劳任怨。初到法院时,他刻苦自学法律,刻苦钻研审判业务,虚心请教同事,注重知识积累,不断完善自己,成为法院的“办案能手”。1998年下半年,他的肝病已转成了肝硬化,院领导考虑到他的病情,对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老唐理解领导的苦心,但他更想通过办案,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多次主动要求回到审判一线去。院领导拗不过他的性子,把他安排到了案件较少的行政庭。可一到行政庭,老唐又主动要求帮助民庭办理一部分民事案件。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唐汉华同志始终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本色。对案件的处理,不管是谁打招呼、说情、送礼,他都不为所动;在诱惑面前安得下心,守得住身。他常常告诫自己,不要因为收了别人一点礼,而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更不要因此犯错误,给共产党脸上抹黑。有一次他和同事到炳草岗办案,当事人看到他们办案辛苦,买来两瓶矿泉水给他们解渴。就这么一件小事,老唐看到后,对同事严肃地说:“水不是不能喝,但当事人买的东西坚决不能要!”他硬是到卖水的地方把矿泉水给退了,并将钱交还给了当事人。许多长期与唐汉华同志接触过的律师介绍,他们耳闻目睹了老唐的感人事迹,从未听说过老唐和案件当事人吃过一次饭,更别说收礼了。他生活十分俭朴,家居简陋。甚至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几十年来,几乎每天穿的都是法院发的工作制服,最好的鞋,还是二十一年前转业时从部队穿下来的一双大头鞋。他常说:“共产党干部的形象,不是靠名牌服装打扮出来的,而是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中体现出来的!” 老唐在法院工作的二十一年里,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从没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更没有拿过当事人的一分钱,我们为有他这样的好战友、好同事感到无限的光荣和自豪!

  了解老唐的人都说他太犟了,平时领导和同事们关心他,提醒注意身体,别硬撑着干,累了就歇歇,他总是不听。在办案中,每天来多少当事人,他就接待多少,从不推辞。2002年3月,他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由于原告与被告为分割财产僵持不下,起诉到法院。在庭审调解中,老唐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同事看见老唐弯着身子,不时用手按住腹部,脸色苍白,额头上的汗大滴大滴地往下掉,知道他肝上又不好受了,劝他暂时休庭,老唐却说:“没事,没事”。 2000年以来,老唐多次因肝病复发住进医院,医生一再叮嘱他不能再从事繁重的工作。可出院后,老唐却一直瞒着组织和同事,继续上班,坚持工作。1998年唐汉华的病情由乙肝转为肝硬化中期,并出现肝腹水。此后,病情不断加重,直至去世。他从不向领导、同事、甚至家人说出自已的真实病情,一张张证明他病情的化验单、诊断书都被他深藏了起来。老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铁人”精神,使他在很短时间内,审结了一起起案件。多年来,据不完全统计,他加班总计近500个工作日,相当于从死神手里抢回了两年的工作时间。就在病逝前短短的一个月里,他就办结了10起案件。 

  去年7月16日,老唐象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办公室,打扫完卫生后,感到心里难受,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同事看见后,劝他回家休息。可他说,我坐一会就会好,一会还有当事人要来,过了一会,大家看他实在支持不住了,就硬把他送回了家。下午,老唐还坚持上班,可走出家门,就倒了下去。老唐被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肝硬化晚期,并发胃食道静脉中度扩大并伴有腹水。医生沉痛地说:“他的日子已不多了。” 当同志们听到老唐同志肝硬化引起内出血,病情十分危重时,许多同事都哭了,大家纷纷到医院看望他、陪伴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东区法院仅一个小时便捐款7900多元。他对同志们说:“我没事,不要为了我耽误工作,我手中还有5件案子等着我出院去办。” 其实,唐汉华同志自己也感觉到了病情的严重。在病倒的头一天晚上,依然在加班,为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赶写判决书。在去年6月23日的学习日记里,他这样写道:“我看了省高级法院关于“十个严禁”的规定,还有关于法官“十三个不得作为”的规定,认真查找了自己的问题,有些问题,虽然自己未犯,但要引以为戒,站好自己的最后一班岗,办好最后两年的案件。”7月23日临终前,他用颤抖的手拉住东区法院院长说:“我明白我的病已治不好了,请组织和同事们不要再为抢救我浪费钱¨¨¨我走后,不要开追悼会,千万不要再麻烦组织了!” 就这样,唐汉华同志与疾病顽强地抗争、勤奋地工作、两袖清风地走完了平凡而又光辉的一生。

  唐汉华同志去逝后,许多群众和当事人自发地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在他的遗物中,有一张折得很皱的帐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多年来自己买药、打针、购房所欠的9万多元帐。唐汉华同志的妻女都没有正式工作,加之他长期患病,经济困难,生活拮据。但他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宁欠账九万,不收礼一分。充分展示了一名人民法官为民执法、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当前,一股学习“铁法官”唐汉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正在“钢城”大地蓬勃兴起。唐汉华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邱 海)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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