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
2004-01-05 09:31: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唐汉华将自己的一生无私奉献给审判事业。他执法为民,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他的事迹读来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一个新的典型,是全国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

  唐汉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从案件当事人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他是践行司法为民思想的典范。

  唐汉华刻苦钻研业务,注重审判质量,所办上千案件,无一超审限,件件是“铁案”。他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他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审判技巧,真正做到案了事了。他是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典范。

  唐汉华一生清贫,却从不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力为己谋私。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一次吃请,从不收受当事人一丝钱物。面对各种诱惑,他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集体利益至上,勤勤恳恳办案,清清白白做人,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值得全国法院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他是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典范。

  在忘我的工作中,唐汉华同志罹患重病,最终英年早逝。我们在为失去这样一名优秀法官而深深惋惜的同时,也希望各级法院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希望人民法院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爱惜身体,都能健康地为共和国的审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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