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力克罚金执行不到位
2003-11-15 08:45:20
     中国法院网讯 (胡晓瑜 马光中)  针对刑罚执行中普遍存在罚金执行不到位、追缴不力,致使罚金执行打折扣的情况,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加大罚金执行力度,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过去未执行到位的罚金案件有37%已经执行到位。

  太康县人民法院要求有关部门重视罚金刑的执行,认真做好罚金执行案件的及时转送,确保罚金案件及时立案执行,不拖延。同时,加大对罚金的强制追缴力度,对有能力而逾期不缴纳的,坚决采取措施,特别是对单位的罚金,通过划拨存款等形式依法强制缴纳,确保罚金执行足缴到位。对并处罚金的,建立被执行人情况档案,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搞好随时追缴。

  此外,太康法院还对未缴足的罚金案件进行了一次摸底,由法警队及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执行。李某因犯罪被并处两万元罚金,当时仅缴纳二千元,李某刑满释放后,与他人合伙经营建材生意,生意红火。太康县人民法院得知李某有履行能力后,依法强制执行,追缴了所欠的全部罚金。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