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法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活动
2003-08-07 09:17:15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龙岩市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龙岩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林业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为维护全市林区治安稳定,建设生态林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级法院保持“严打”态势,增大打击力度,具体措施有:

  一是坚持快审快结,对刑事案件采取优先消化的原则,通过采用简易程序和提高当庭宣判率等形式,缩短审理周期。全市林业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0天,最快的在4天内审结。二是充分发挥刑罚的综合惩罚功能,在对被告人处以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附加刑的适用,打击犯罪分子贪图非法利益的行为。三是形成“严打”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林业公安二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中院建立了大要案跟踪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制。四是注重做好审判工作的延伸服务,武平、上杭、连城等法院采取对判处缓刑和管制的犯罪分子22名进行回访考察、召开专场集中宣判大会7场次,制作张贴案例宣传布告500份等措施,有效地教育和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护林意识,对预防和震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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