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增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哈增辉老家盖房子,父亲让他帮助凑三万元钱,他答应了父亲。可是,他每月工资不足千元,妻子又下了岗,他去哪凑那么多钱呢。为了此事,他愁得团团转。然而,当有人为了一个案子将上千元现金塞给他时,他却当场拒绝。他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时,衣兜里仅有20元钱。
    • 任兴志,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主席,一个肝病晚期的患者,身背20多包中草药和一床棉絮,脚蹬一双布鞋,毅然下乡参加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用生命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终于倒在了他生命中最后一个工作岗位上……
    • 刘建华1986年以正连职从部队转业到霸州法院工作,近20年的锻炼与提高,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与审判技巧。由于其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1991年起,先后担任四个基层法庭的庭长,每到一处,他都能使法庭面貌焕然一新,在较短的时间内便使法庭工作跻身先进行列。刘建华本人先后被廊坊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执法为民模范干警”、“十佳优秀共产党员”,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被霸州市委授予“模范法官”,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霸州市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向刘建华同志学习的决定。
    • 张晖,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晖工作正派,廉洁自律,执法如山,生前多次被评为“长春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全市法院标兵”和长春市政法系统文明法官标兵,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2006年突发大面积脑干出血,以身殉职,年仅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