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亮凡,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03年11月6日,宾阳县甘棠镇高棠村委阿嘴岭一带发生特大山林火灾,张亮凡二话不说投入到救火的大军中去,他忍着腹痛坚持与火魔搏斗。天快亮时,大火终于被扑灭,他吃了几粒止痛药后又上班去了。到了晚上,腹痛折磨得张亮凡辗转难眠,不得已他才到县中医院输液。第二天,医生见他病情加重,想对他进行全面检查,但他强作轻松说:“没事,睡一觉就好了。”然而,他的病情急转直下。当年12月6日,45岁的张亮凡永远地闭上了双眼……张亮凡先后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追授为“优秀人民法院院长”;被中共南宁市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为“广西模范法官”,并追记一等功。
    • 李维金,生前担任安徽省繁昌人民法院荻港人民法庭审判员。李维金出生在繁昌县三山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92年,他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报名参加了全县司法统一考试,并以优异成绩被录取,安排到荻港法庭工作。在基层法庭的审判岗位上,他一干就是12年,从审判工作的一名新兵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了自己的入党誓言。2001年因劳累过度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并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 王光环,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法官,从罗布古法庭到娜姑法庭,王光环的足迹遍布会泽农村的沟沟坎坎。跋山涉水、走乡串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他的日常工作。4年来,王光环共审结各类案件600余件。在他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超审限,没有一件不合格,没有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2003年9月,会泽县法院3名法官在执行一起农村赡养案件时,凶残的歹徒因拒绝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竟将刀砍向了法院执法人员。年仅27岁的法官王光环英勇牺牲。在医院里,人们见到已经停止呼吸的王光环静静地躺在那里,脚上的皮鞋竟然已经断了帮,鞋底露出的两个窟窿静静地凝视着每一个人。
    • 唐汉华,1950年生于四川省仪陇县,1968年到西藏参军,1982年转业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3年7月16日因严重肝病昏倒在上班途中,23日病逝。21年从未办过一件错案、人情案,自己抽肝腹水同疾病抗争法官唐汉华的感人事迹在四川各地引起强烈反响,当地干部群众称他为“铁法官”。 唐汉华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