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家忠,原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共党员,国家三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表现突出,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其中2001年2月被安徽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是凤阳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的杰出代表,其工作一直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幸积劳成疾,于2005年6月26日离开了他热爱的审判事业。
    • 林继都,出生在福建农村,1984年,品学兼优的林继都从福建龙溪农校毕业后,进入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1年里,他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刑庭庭长和审委会委员,一直忠于职守,无私奉献。2005年5月12日,这位年仅41岁的优秀法官因病永远告别了他心爱的审判事业。
    • 格茸定主是党和国家培养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格茸定主长期工作在云南海拔最高、条件最艰苦的基层法院,他心系山区人民群众,忠实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格茸定主在法院工作20多年,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错案,也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他在患病后仍坚持工作,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005年5月12日,年仅49岁的格茸定主因积劳成疾,不幸病逝。
    • 林旭桂,原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1988年考进茂南法院工作,17年间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担任院庭领导9年,办结案件863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发还重审,无一件被投诉,只有一件上诉后被上级法院改判。1992年以来,他13次被评为茂南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一次三等功;他在公馆法庭任庭长期间,公馆法庭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单位”。2005年6月6日,中共茂南区委追授他为“模范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区共产党员和政法干警向林旭桂同志学习。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林旭桂同志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