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红森,广西大新县人,1985年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隆安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原广西南宁地区中级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3年12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时,李红森同志选调到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002年2月起任副院长、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因患肝癌,经医治无效,于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中午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逝世,享年四十一岁。12年来,他将一片赤诚奉献给了防城港市的审判事业,多次被评为防城港市优秀共产党员、防城港市优秀法官和防城港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李红森专题
    • 艾治华,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的一名审判长,武汉市优秀法官。他在近19年的审判工作中,始终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顽强的奋斗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热爱审判工作胜过自己的生命,并用生命演绎了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动人赞歌。2006年2月23日,无情的病魔夺走了艾治华年仅44岁的年轻生命。他带着两袖清风,带着对审判工作深沉的爱,带着对年迈的父母、待岗的妻子和即将面临高考的女儿的眷恋,依依不舍地走了,走了……
    • 向宁,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1992年,从事信访立案接待工作。十多年来,向宁同志将信访立案接待作为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用一片真情,一腔热血和一个责任,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中,无私奉献,默默耕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使许多破碎的心灵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许多弱势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一大批看似难以处理的申诉、上诉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向宁同志几十年工作如一日,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精神,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在社会上,被群众称为“法官之子”、在法院内部,法官们都热情地叫他“向叔”。
    • 王尧山,原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是东方市人民法院办案最多的副院长,无一错案;他身患多种疾病,但从来没请过一天假;5年来,他批准减免诉讼费近百万元,为许多需要法律救助的人们解决了燃眉之急。但他的住房,却是全家人住了12年的漏雨房子……2005年12月7日,带病上班的王尧山在审批案件时,突然昏倒,被送往医院抢救,12月14日因脑干梗塞,引起肺、肾并发症不幸病逝,年仅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