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二级法官助理黄辉同志,在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过程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0岁。 黄辉同志1968年10月生于辽宁省锦州市,1991年8月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期间于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职黑山县段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09年12月调入辽宁高院,先后任辽宁高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计划装备财务处助理审判员、行政庭二级法官助理。他曾获评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黄辉同志在27年工作生涯中,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发生变化,他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从业态度始终不变,不求名、不逐利、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境界始终不变,多读书、读好书、手不释卷的良好习惯始终不变。
    • 何齐,汉族,生于1967年9月,大学文化,四川南江县人,生前系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何齐同志在研究案件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0岁。
    • 赵江辉,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6年8月在驻村扶贫期间罹患肝癌,2017年11月19日经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 钟江武,男,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1973年11月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1997年8月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任职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获得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历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科科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12年8月任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先后34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等称号或奖励,其中受嘉奖6次,记三等功3次,记二等功1次。因长期在司法一线辛勤工作,钟江武同志积劳成疾,不幸于2014年8月31日病逝,年仅4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