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案双解”促和谐 当事人暖心来电致谢
2025-02-07 10:59: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莉莉
 

  2月5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原鹏飞一上班,就相继接到原告辛某甲与被告辛某乙打来的感谢电话,双方称均已履行协议,并再次感谢法官的用心调解。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辛某甲家与被告辛某乙家系背对邻居关系。原告辛某甲诉称,2024年6月8日,被告辛某乙在原告辛某甲房后紧贴空调外机出风口装置铁架和大铁板,严重影响空调正常工作。2023年7月份,被告辛某乙偷偷剪断原告房后空调外机电线1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又经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处理无果,故原告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辛某乙辩称,2023年4月份,被告辛某丙(系辛某乙的父亲)在双方房屋后的天井路面进行硬化,并支付了相关劳务费用,但原告认为此举系被告擅自硬化,并要求被告进行拆除。

  此案进入原鹏飞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原鹏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全面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并深挖矛盾根源。经深入调查,发现双方因宅基地问题积怨已久,导致两家关系僵化。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采用“情理法”融合的调解策略,立即与事发地村委进行沟通,争取支持,并前往该村进行现场勘验,详细记录每处细节。

  调解初期并不顺利,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各执一词。但法官并未气馁,积极借助村干部的力量,共同努力调解此案。一方面从亲情和邻里相处之道出发,唤起双方往昔情谊,并劝说双方“冤家宜解不宜结”,互谅互让;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剖析利弊关系,告知双方若不积极处理,可能要付出的法律成本。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辛某乙于2025年1月31日前,拆除装在原告辛某甲空调外机的三块挡板;在被告辛某乙履行第一项义务后,原告辛某甲向被告辛某乙支付500元天井硬化费用,双方从此互不争执。原、被告对这个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均向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法官,我确实做得不对,以前的事儿就翻篇了,回去一定按协议履行!”被告辛某乙说道。之后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告按照协议约定拆除了挡板,原告也向被告支付了500元路面硬化费,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审判实践中,这类邻里纠纷比较常见,但若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产生信访隐患,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就需要加大调解力度,不仅要讲透‘法理’,更要融入‘情理’,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说道。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