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实地调查蔬菜大棚种植情况。
法官向当事人了解蔬菜大棚经营情况。
冬日早晨,田间霜冻未消。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汶山村的蔬菜大棚内“热气腾腾”,林大伯一家正在忙着摘菜、装箱……
“林大伯,最近生意怎么样呀?”
“陈法官,快过年了,最近蔬菜需求量大,收入挺好的。”1月21日,开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法官陈莹一行前来回访,林大伯向陈莹介绍起蔬菜大棚的经营情况。
“谢谢你们,让我们老两口摆脱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可以重新开始。我们能在家过个安心年了!”望着绿油油的蔬菜,林大伯眼中满是喜悦。
2020年,林大伯因做童装生意失败,背负了35万余元的债务。林大伯和王大娘一直努力还债,但是面对高额的债务,仅靠王大娘每月2000余元的退休金,还款之路困难重重。
为了加快还款进度,林大伯要在村里种植大棚蔬菜,但心存顾虑。
“我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借钱种大棚蔬菜吗?”“法院会不会把我的大棚查封?”带着疑惑,林大伯来到开化法院寻求帮助。
“林大伯,虽然你和王大娘有多个被执行案件,但是你们一直积极还款,因此可以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认真倾听林大伯的诉求后,陈莹给出了建议,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如何实质化解社会矛盾,既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帮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开出了良方。近年来,浙江法院开始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社会反响良好。
经过调查,林大伯和王大娘在案件执行期间,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尽己所能偿还欠款,不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5月,开化法院裁定受理林大伯和王大娘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并为其指定管理人。
随后,陈莹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对林大伯和王大娘的财产状态、清偿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形成合理的偿债方案;另一方面邀请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对债权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可以通过适度的“松绑”,帮助林大伯和王大娘通过种植大棚蔬菜实现再次创业,提升债务清偿能力。
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后的清理方案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一致认可,林大伯和王大娘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分期偿还35万余元的债务,而债权人同意解除保全查封,并将两人移出失信黑名单。
在亲友的帮助下,林大伯和王大娘种植了十个大棚的蔬菜,每年的收入预计有十几万元。林大伯笑着告诉陈莹:“我每笔借款都定期偿还,现在农业的补贴政策很好,希望可以扩大大棚种植规模,早日还清欠款,挺直腰杆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