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实践
2025-01-24 10:25: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苏姗 马巍
 

  我们要将源远流长的中华法治文明融入具体司法实践,以高质量审判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两个结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科学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新发展的内在机理,为开辟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传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思想精髓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源远流长的中华法治文明融入具体司法实践,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高质量审判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坚持和运用“两个结合”科学方法,要深刻把握好三对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摒弃消极因素,继承积极思想,‘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坚持批判与继承相统一。正确认识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局限性,认识到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缺陷,以扬弃的眼光准确识别精华、区别糟粕;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摒弃历史虚无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秉持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精神,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坚持借鉴与弘扬相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既有稳定性也有自我超越性,不断经历着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的演进过程。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方针指导下,汇聚不同法律文化、法律制度之精粹,以开放包容的胸襟借鉴外来法律文化有益成果;同时,在国际司法合作、交流互鉴中,要注重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具有民族特色又具有时代价值,既具有稳定性又具有开放性,要运用时代的视角、发展的眼光来拓展完善,使之焕发勃勃生机。要传承“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严格依法定罪量刑;赓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用足“绣花功夫”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把“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德法兼修思想贯穿于司法全过程,使裁判结果融汇天理国法人情;将“天下无讼、和合为贵”的价值追求融入调解工作,画出多元解纷最大“同心圆”。

  坚持和运用“两个结合”科学方法,要始终坚守好三个重要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坚定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源流清晰、思想深邃、特色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在世界法治文明史上独树一帜。要切实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独特价值的认同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以文弘业、以文培元、以文立心、以文铸魂,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站稳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把人民性的要求融入具体审判工作中,不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

  恪守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安宁,以“如我在诉”意识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做到公正廉洁,规范司法行为,以扎实的能力和过硬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坚持和运用“两个结合”科学方法,要主动践行好三条发展路径。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只有通过将之应用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融入审判工作实际里,才能真正赋予其不竭的生命力。

  加强内外统筹,践行研究阐释之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法治思想具有厚重的民族文化积淀,体现出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观、国家观、法治观、权力观。要以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发展趋势为纵向主线,以不同区域的空间对比为横向参考,深刻挖掘汲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要立足本国国情与司法实际,找准古今相传的脉络,找到古今相连的结点,对能够引起共鸣、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研究阐释,努力推动融入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立足主责主业,践行融合发展之路。严格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要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运用其中丰富深邃的法律思想、法律精神、法律智慧指导审判实践;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文化优势,加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用足用好法答网、案例库,蹄疾步稳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要积极回应群众深层次司法需求,多措并举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自觉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寻求最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借力信息技术,践行数字创新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将“完善数字法院建设体系”作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司法审判的数字化融合。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在海量司法数据中提取优秀法律文化的常见应用场景,建立数字模型,为更好弘扬和发展传统法律文化注入科技力量;要充分运用智能算法、大语言模型等技术,让人工智能熟悉法律文化、审判实际,将之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纳入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的改造和升级;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支持和优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让大数据的使用更加具有人文性、本土性,让伦理规则的制定更加具有引领性、示范性。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系北京法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课题《“两个结合”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和体现》成果转化)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