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彻底化解了
2025-01-28 15:52: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张震
 

  “法官你得帮我做主啊!好不容易讨个媳妇,钱花了,人却跑了。我要离婚,她得把彩礼钱退给我!”李某气冲冲地来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泥河人民法庭,将满肚子委屈向法官倾诉。

  “您先别急,喝口水慢慢说。”法官张桃奉起身倒了杯水,引导李某坐下。

  2023年2月,经人介绍,李某与邻村的张某相识,次月两人便领了结婚证。婚后同居生活不到一个月,小两口因性格不合分开。在一次旅游外出后,张某一直未回到夫家。任凭亲友多次劝和,两人未能和好。

  “她也同意离婚,但是彩礼就是不愿意全部还给我。”李某还没来得及喝口茶,又向法官诉苦:“结婚之前,我爸妈给过她一个见面红包1万元,还有一个结婚红包4.8万元,订亲‘三金’花了5万元,另外还给了她20万元的购房款,一共30多万元,另外,谈恋爱的一个月,我还给她发过红包,她好几次买衣服都是我掏的钱。法官,你说这些彩礼该不该还?”

  张桃奉认真倾听李某的诉求后,本着彻底解决纠纷的原则,提出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张桃奉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先安排书记员将李某带离法庭,语重心长地对女方说:“你们恋爱期间互相给付的小额红包、购买衣物款项及办理酒席的花费不属于彩礼,可以不用返还,但是订婚、结婚红包、购买首饰款项及购房款这些都属于彩礼,你们婚后共同生活还不足一个月,既然无法继续过下去,根据法律规定,应适当予以返还的。”

  “我不是不还,我也很委屈,毕竟都和他领证了,现在要我全部还回去,我接受不了。”张某向法官表达出了真实想法。

  张桃奉将张某的想法转告李某:“人家一个女子也不容易,也有很大牺牲,你要大度一点,你们既然缘分未满,就好聚好散,互相都退让一步吧……”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当地习俗、彩礼数额与使用情况等因素后,法官提出了返还彩礼具体数额的参考性意见。最终,双方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一致,张某当场返还李某彩礼款18万元,陪嫁物品不再要回。

  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彩礼本是一份美好的祝愿,而不是衡量情比金坚的筹码。”张桃奉说,“婚姻关系和谐长久的关键是双方性格相投、感情相依,走向婚姻殿堂的情侣,要秉持正确的婚恋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用真情真爱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让婚姻长久、家庭幸福。”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