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高空抛物、坠物导致的安全事故。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小区高层住户闫某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执,夺下妻子手中水果刀扔出窗外,致路过的一名外卖骑手手背受伤。目前,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高空坠物是指从高处抛掷的杂物致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砖头、铁器、水瓶、晾衣杆、花盆等都属于高空抛弃物。数据显示,一枚鸡蛋从8楼抛下,可砸破头皮,一只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伤头骨,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
不少群众仅将高空抛物看作一种不文明行为,意识不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实际上,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等严重后果,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高空抛物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最高刑为死刑,体现了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的严厉打击。
如果不是故意抛物是否担责?须注意此类行为依然涉嫌过失犯罪,同样要担责。当案件发生后难以查清责任人时,则由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其他业主,共同对受害人予以补偿。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锁定侵权人之难,过往诸多高空抛物案例显示,若事发地缺乏有效监控覆盖,且无目击证人,追溯抛物源头将变得困难重重;其次是责任顺位纷争,在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时,责任顺位界定长期存在争议;此外,高空抛物者本身道德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欠缺,或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高空抛物追责难,也是导致高空抛物现象频发的原因。
2024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高空抛坠物致害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具体侵权人为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
如何避免高空抛物悲剧重演,防范和治理高空抛物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努力,建立民刑交织的综合治理网络,引导群众养成杜绝高空抛物的行为自觉。首先,可通过在小区张贴警示标语、举办普法讲座等宣传方式和家庭内部教育,让“杜绝高空抛物”成为家庭乃至社区的行为准则。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高空抛物防范工作中扮演关键角色,应加密巡逻频次,重点排查楼栋各处安全隐患,如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阳台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整改并跟踪落实。再次,升级监控设施,实现高清、无死角覆盖高空区域,为追溯高空抛物源头做好技术支持。同时,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对高空抛物行为严肃惩处,对物业履职不力督促整改、强化问责。如此,方能全方位守护居民的“头顶安全”。
(作者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