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返乡过年被拘传 迫于威慑终和解
2025-01-20 15:11:48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练张铭)“法官,我才从外地回来就碰到你们上门找我,这运气也没谁了!”1月17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瞄准年关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时机,成功将被执行人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拘传至法院,推动一起合同纠纷案成功执结。

  张某和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分期返还张某工程款55000元。但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未如期履约,张某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多次联系沙县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但雷某拒不接听法院电话,行踪去向也难以确定。

  1月17日,执行法官通过线索得知雷某近期已返回沙县,遂驱车前往雷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拟对其实施拘留。在返回法院途中,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关执行依据并详细解读了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劝导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